生育保险怎么报销?生育保险怎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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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后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请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生育保险窗口办理。 2.工作人员验收通过后会出具诊断书。 3.产假30日内,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持申请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经办机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审批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2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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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报销情况具体如下:
1、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
2、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
3、一次性生育补贴,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补贴;
4、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
5、计划生育手术费,包括因计划生育需要,其他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列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原配夫妻申请生育三胎条件是什么
1、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2、生育的第一个子女经区、县或者市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3、一方经有关部门鉴定为非遗传性残疾,影响劳动,生活不能自理的;
4、一方符合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条件的;
5、一方为从事出海捕捞连续五年以上的渔民,现仍从事出海捕捞的;
6、一方为本市农业户口且有一方为独生子女的;
7、女方为本市农业户口,无兄弟,其姐妹均只生育一个子女,男方到女方家庭落户赡养老人的。2年前 -
生育险 报销的流程如下: 1、女性职工在怀孕后,或者是流产、计划生育手术前,由自己所在的单位工作人员,带着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 生育保险 窗口; 2、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的工作人员通过审核后,就给签发医疗证; 3、 女职工 在 产假 满30天时间内,要由自己单位的工作人员带着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工作人员经过审核之后,就可以支付生育 医疗费 还有生育津贴了。 《 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2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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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相关政策规定,对生育保险如何办理解答如下: 用人单位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生育女职工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生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审领表; 5、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 6、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 7、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 8、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 9、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 10、收款收据。 配偶生育的男职工需要提交的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男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妊娠至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前申办; 生育津贴、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和异地就医的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后1年内申办; 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应当在手术前申办; 男职工假期津贴,应当在其配偶生育后1年内申办。 逾期申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受理。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期限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参保职工申办生育保险待遇的,该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按照所在统筹地区的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2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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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险的报销详细说明
1、首先去住院分娩的医院,复印住院的的出院证明(大概40页)。出院证明,住院病历。
2、准备好上述的要求复印件后,到当地的社保局(人社局),的生育保险科进行申报,并填写市级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
3、填写:市级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内容。单位,填报时间,及配偶的身份证号码和社保个人档案。和产假的天数,申报金额,和生育津贴。
其中:生育津贴要求有单位填写和计算,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内容:住院费用定额包干,难产补助,多胞胎一胎补助,生育津贴等项目组成。
4、市级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填写好了后,一式两份(填好一份后可以复印),到单位上,在单位意见栏目上填写:属实,并加盖公章。在开户行和账户和户名和联系电话栏目填写上单位的相关信息。
5、填好盖章后,把准备好的资料,有交到当地的社保局的生育保险科,工作人员会告知你,在30天后,审核好了拿回执单。等待30天左右,去申报的地方拿取市级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的另外一份,发现,在社保局审批意见上和审核复核栏目上都签了字或者是加盖的章。
6、拿到回执单后,大概等待5个工作日后,相关生育保险待遇金就会打到表上填写的单位和帐号上。你在到单位拿上回执单,领取生育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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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育保险怎么报销?
1、报销材料:身份证、夫妻双方结婚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证、宝宝出生医学证明、生育登记服务证(即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出院记录原件、住院费用清单原件。
2、报销步骤:所在单位缴纳生育保险时间达到当地社保部门的期限,一般是半年或一年以上。
3、报销时间:般是生育分娩出院以后交齐相关证件后办理。一般宝宝的《出生医学证明》要在当地的妇幼保健等机构办理,出院当天是办不了的。也有半年内有效,或者是三个月内,或是一个完整年度。
4、办理机构:在医院的社保科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可以咨询医院社保科或是社保大厅。
5、报销方式:生育保险报销分为按实际生育费用的比例报销和定额报销。按比例报销,按照生育住院总费用的85%或其他比例报销,定额报销的,即无论生育住院发生的实际费用是多少,都按一定的金额发放。
二、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有哪些?
1、符合计划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2、所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不超过本单位工资总额1%的生育保险费用,则采取税前列支的方法来间接资助,可见生育社会保险费用仍然由用人单位负担。至于事业单位女职工的生育保险则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
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用人单位,由本单位承担女职工的生育费用。生育保险报销比例报销比例:以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一定的比例一次性支付。其中:顺产为270%;难产为320%;剖腹产为420%。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他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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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生育保险报销的方式为:应在分娩后一年内,持相关材料,到医疗生育待遇审核部门(社保局)办理。且报销应符合如下法定条件:
1、单位已经为劳动者缴纳生育保险费;
2、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3、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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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生育的,在怀孕后应当携带《准生证》、本人社会保险卡等相关证件,到所居住的街道办事处(参保女职工为乌鲁木齐市户口,持有乌鲁木齐生育服务证的,在发放生育服务证的街道录入个人信息;参保女职工为异地户口的,持有外地生育服务证的,在单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录入个人信息;男职工配偶无劳动收入的,在家庭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录入个人信息)办理相关手续,建立个人生育保险信息档案(录入夫妻双方姓名、出生年月、族别、身份证号、准生证号、孩次、联系方式等信息),填写《社会保险待遇代付申报表》,录入信息系统,并留存准生证复印件等相关凭据。
2.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做流(引)产的,可直接持本人社会保险卡在本市的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做流(引)产手术;其生育津贴的申领应在流(引)产前或流(引)产后持本人社会保险卡及身份证及时到所居住的街道办事处填写《社会保险待遇代付申报表》,录入信息系统、留存相关凭据。
3.参保职工做结扎、放置宫内节育器、取出宫内节育器、再生育实施复通手术等计划生育手术的可持本人社会保险卡直接在本市的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做计划生育手术。
4.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的配偶无劳动收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应当按照规定携带“结婚证”、《准生证》(做计划生育手术的不需提供)、男职工社会保险卡及男职工配偶无劳动收入的证明材料等,到所居住的街道办事处办理相关手续,建立个人生育保险信息档案(录入夫妻双方姓名、夫妻双方身份证号、准生证号、结婚证号等信息),同时留存准生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男职工配偶无劳动收入的证明材料等相关凭据。
二、参保女职工到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做产前、产后检查、生育及做计划生育手术的应持本人社会保险卡、身份证。参保男职工配偶(无劳动收入的)到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做产前、产后检查、生育及做计划生育手术的,应持男职工的社会保险卡、夫妻双方身份证。
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应当认真核对享受待遇人员(含男职工及其配偶)是否与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险卡一致,并及时上传生育保险入院登记信息。
三、定点医疗机构应当每日给参保职工提供前一日的医疗费用清单。床位费超出支付标准的,定点医疗机构应当征得参保职工同意并签字。
四、参保职工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做产前、产后检查、生育及做计划生育手术的,在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限额以内(含限额)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实际发生医疗费用与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算,个人不支付费用;未超出限额的结余部分,可以用于产后检查、产后康复治疗等;超过限额的部分由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与个人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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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二、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三、一次性生育补贴,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四、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五、计划生育手术费,包括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
【法律依据】:1994年7月5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原劳动部于1994年12月14日发布的《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劳部发[1994]504号)。相关规定有:1988年7月21日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国务院令第9号);原劳动部于1988年9月4日发布的《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险字[1988]2号)。2年前 -
社保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用人单位和职员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
2、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
3、女性职员分娩后继续缴纳生育保险;
4、部分地区对于生育保险缴费时间有限制,例如长沙要求生育职员连续缴费10个月方可,但深圳对生育保险缴费时间没有限制。
法律分析:社保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用人单位和职员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
2、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
3、女性职员分娩后继续缴纳生育保险;
4、部分地区对于生育保险缴费时间有限制,例如长沙要求生育职员连续缴费10个月方可,但深圳对生育保险缴费时间没有限制。
1、生育保险报销流程:用人单位或职工本人携带规定资料前往社保机构办理报销手续即可。部分城市规定只能由用人单位代为报销。具体报销流程依据本地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2、生育保险报销标准:生育保险报销金额根据本地政策执行,例如东莞剖宫产一次性计发3500元,经产道分娩一次性计发2000元。
3、生育保险报销比例 顺产为270% 难产为320% 剖腹产为420% 【注】:报销比例以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一定的比例一次性支付。
生育保险报销期限:生育保险需连续买满12个月,宝宝出生的18个月之内报销,同时报销时需在保。生育保险属于典型的地方政策,各地规定各不一,有10个月,也有6个月甚至更低的。因此应以当地社保中心为准。
法律分析:《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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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1.首先要填写社会保险登记,《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2.参保人持申报材料到社会劳动保险处业务大厅申报,工作人员受理申报材料核准后盖章,返回汇总表,增减表各一份,用人单位于次月到当地地税部门办理缴费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九条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连续工作满10年的起始时间,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
第十四条 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的,有关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和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等事项,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标准,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从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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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一。填写社会保险登记,《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二、参保人持申报材料到社会劳动保险处业务大厅申报,工作人员受理申报材料核准后盖章,返回汇总表,增减表各一份,用人单位于次月到当地地税部门办理缴费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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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生育险必须是社保定点医院才能报销,非定点医院不可以报销,但是可以领取生育津贴。
生育保险是需要提前到社保备案生产医院才能报销的。也就是你在备案的医院生就能报,不在就不能,检查什么的随便在哪家医院,不影响报销。
建档只是你的怀孕过期在这家医院留个档案,而医保定点医院是指社保部门公布所管辖区域内的具有社保医疗资格的医院名单,参保人根据所公布的名单,选定自己就医的医院,然后社保部门审核合格后,发给参加医保人员医保卡,凭医保卡到指定的医院去就医,可以按照相关规定报销医疗费,否则不能报销医疗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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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3年前 -
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报销生育保险需要下列材料:职工的身份证、社保卡;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的出生、流产证明;以及检查费、手术费等费用的单据材料。
生育保险报销的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3年前 -
生育险可以向省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部门申请办理。申请程序:女职工分娩或者流产后,应当在三个月内办理产妇待遇申请手续。申请生育保险待遇的单位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1、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两份;
2、“准学生证书”正本及影印本;
3、新生儿出生证明和复印件;
4、堕胎证明:仅堕胎的女工;
5、产假证明和诊断;
6、孕妇或流产女工的身份证副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3年前 -
生育险是由用人单位办理 ,个人无法缴纳。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已为职工连续缴纳一年的社保;
2、已办理参保备案,并在当地生育;
3、当地人社局要求的其他条件。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生育险的额办理程序如下: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参保职工因特殊情况需异地生育的,应由用人单位填报《生育保险异地生育申请审批表》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审批手续。生育医疗费由职工个人垫支,出院后凭《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登记卡》、出院小结、费用明细、发票原件等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报销,符合生育医疗支付项目的费用,定额标准以内的据实报销,超过定额标准的按定额结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3年前 -
法律分析:生育险的办理流程有以下内容:1、参加省级单位的生育保险;2、是在计划怀孕期间。申请程序是以下内容:1、女职工分娩或者流产后,应当在三个月内办理产妇待遇申请手续。2、申请生育保险待遇的单位应当提供下列资料:1.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两份;2.“准学生证书”正本及影印本;3.新生儿出生证明和复印件;4.堕胎证明:仅堕胎的女工;5.产假证明和诊断;6.孕妇或流产女工的身份证副本。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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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如下:1、生育津贴的领取需要提前向保险单位申请,领取审核表。领取审核表需提供资料:身份证医保证、医保卡、诊断证明(怀孕期间医生开具)、准证结婚证等。审核表一式三份,待分娩后填写完毕申领生育津贴。2、生产完毕后三个月内将如下材料准备齐全,上交给保险单位:医保证、医保卡、准生证、出院记录(专门科室负责,直接去打印即可)、诊断证明(与领审核表时不同,分娩后医生开具)、出生证明、医疗费收据、费用明细清单等。部分证件可能需要复印件,直接带着原件复印即可。3、准备好所需材料上交公司行政部门即可。
法律依据:《生育保险条例》 第十二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生育的医疗费用、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其他项目费生育的医疗费用指女职工在孕产期内因怀孕、分娩发生的医疗费用,包括诊治妊娠合并症、并发症的医疗费用。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指职工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施行输卵管或者输精管结扎及复通手术、实施人工流产术或者引产术等发生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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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生育保险办理流程: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出院小结等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一)生育的医疗费用;(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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