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几岁退休?聘用退休人员需签订劳动合同吗?

徐杰 养老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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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风的头像
    北风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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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退休人员不可以签劳动合同。具体如下:
    1、退休人员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因为退休人已退出工作岗位,不再具有法律意义上的劳动主体资格,即不再具有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
    2、退休人带衫员中有的身体尚好,本人自愿用人单位需要,是可以从事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的,被用人单位聘用后可与其签订劳务合同,建立一种经济关系,按其劳动情况给予一定的劳动报酬,但不能建立劳动关系而成为正式职工。
    返聘已退休的劳动者有以下规定:
    1、原则上由受聘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商定,一般不高于聘用单位同工种、同岗位在职职工的工资、奖金收入水平,受聘期间对提高效益有较大贡献,或者有创造发明和科研成果者,另给予奖励;
    2、退、离休职工受聘期间,其在原单位享受的退、离休待遇不变,仍由原单位,支付;发生工伤所需要的治疗费用,包括解聘期间工伤引起的治疗费用由聘用单位承担;
    3、各单位聘用的退、离休职工,按规定办理过聘用手续的,其聘用待遇和管理费,企业可以从营业外支出项目列支。
    被聘用的退休职工应该身体健康,一般情况下,男性不超过65岁,女性不超过60岁。对退休的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和少数传授技艺,从事技术、业务指导的,聘用年龄可适当放宽,但最高男性不超过70岁,女性不超过65岁。单位招用退休职工应严格控制在因生产、业务需要,为解决技术难题、传授技艺、培训专门人才等范围内。严禁聘用退休职工从事高空、井下、有害、特种作业岗位和繁重体力劳动。
    法律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退(离)休干部经商办企业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三条
    党和国家机关的退休干部,可以应聘到非全民所有制的非商业性企业任职,但到本人原所在机关主管的行业和企业任职,必须在办理退休手续满两年以后,到这些企业任职的,猛行蠢要经所在机关退休干部管理部门批准,并与聘用单位签订合同。
    退休干部应聘到这些企业任职期间,原所在机关应即中止其享受的各项生活待遇,改由企业负责。本人在企业所得报酬数额,最高不得超过其原工资与原机关干部平均奖金之和。退休干部到企业任职,应向原机关如实呈报自己的收入。按此规定执行的,在退出企业后由原机关枝陪恢复其原生活待遇;不按此规定执行的,应取消其退休待遇,并不再恢复。
    1年前 0条评论
  • 悠悠妈的头像
    悠悠妈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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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可以不签劳动合同,但是必须要签劳务合同。否则万一工作当中出现什么事情,无法保证双方的利益权利。一般退信渣休人员返聘应该给他签订劳务合同,给他参加意外保险。
    这样对劳动者本身是一个保障。现在退休人员身体好的都愿意返聘继续上班。所以最好给他们上商业保险,比如意外险就不错。这样对他们的人身安全有一个很好的保障,而且费用也不高。退休人员退休之后继续上班,这个是属于劳务报酬,所以应该按劳务合同走。劳务报酬收入达到提起征点也要按照劳务报酬个税来计算。和工资及汪亩薪金收入计算个税是不一样的。
    总之公司企业录用退休返聘人员,应该是要和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是有区别的。不同的用功方式应该要有不同的方法对待。因人而异因事而异。录用退休人员对企业来说是一个比较划算的,滑陵悄因为不用缴纳五险一金,节省人力成本。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谢谢!
    2年前 0条评论
  • 宋媛丽的头像
    宋媛丽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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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分析:退休人员不可以签订劳动合同,退休人员只能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合同。劳务关系是指提供劳务一方为接受劳务一方提供劳务服务,由接受劳务一方按照约定支付报酬而建立的一种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橡侍简,应当遵循合法、公平梁裤、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谈裂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年前 0条评论
  • 流沙的头像
    流沙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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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分析:退休人员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退休人员中有的身体尚好,本人自愿用人单位需要,是可以从事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的,被用人单位聘用后可与其签订劳务合同,建立一种经济关系,按其劳动情况给予一定的劳动报酬,但不能建立劳碰团动关系而成为正式职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乎吵明)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岁告)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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