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退休提档案怎么提?退休可以办低保吗?

北风 养老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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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语煊的头像
    刘语煊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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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需要。
    一般是单位有专门的人员进行办理的,提档的时候只要工作接收单位(具人事管理权限的)或人才中心、职介中心等人事代理机构出具“人事档案商调函”即可。
    退休以后档案怎么办理
    退休后存放档案有如下几种情形:
    1、企业退休人员
    如果是在企业退休,那么是由单位来办理的,具体流程是退休人员到倒法定退休年龄时,单位带着退休人员的职工档案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退休缺咐拿,当地劳动局的工作人员审核档案材料,待审核完毕后会将个人的职工的返还给单位,然后有单位进行保管。所以来说,在职职工档案仍保留在原单位。
    2、个体户人员
    个体户的档案都会存放着在参保地的劳动局代理中心。(一般来说,劳动局都会专门的科室来保管灵活就人员和下岗失业人员的档案。)
    3、机关单位人员
    比如是属于医院的在编医生等,那么个人的档案就会放在卫生局,如果是学校的在编老师,那么档案就会放在教育局,如果是普通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那么个档案就会放在人社局。
    不管个人是在职还是退休,那么他们档案都会保存在所属上级单位。(在这些部门保留的仅仅是普通科简迟员的职工档案。)
    4、区委,市委,省委退休人员
    个人档案会存伏搭放至组织部,或者普通机关事业单位的副科,科技以上级别的人员的答案也会存发组织部,不过大趋势是今后的人是大管理都归组织部管,那么组织部的所要存放大就会更多人社局将不再存放普通科员的档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十四条:应当归档的材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向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拒绝归档或者据为己有。国家规定不得归档的材料,禁止擅自归档。
    第十五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向档案馆移交档案,档案馆不得拒绝接收。经档案馆同意,提前将档案交档案馆保管的,在国家规定的移交期限届满前,该档案所涉及政府信息公开事项仍由原制作或者保存政府信息的单位办理。移交期限届满的,涉及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档案按照档案利用规定办理。
    1年前 0条评论
  • 北风的头像
    北风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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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退休人员档案查一下档案局或者人才中心,一般办理退休都是需要档案的,在办理完成后,档案也是在存档机构进行存档的。申报人准备好身份证、户口本、照片及申报退休的相关材料;申请人向所在单位、申报,企业存在的去企业、失业人员去辖区就业局申报;企业、就业局向当地人社部门申报;合格后、档案转入当地社保局、社保局负责核定待遇;等待社保局通知。社保局会通知办卡,按手印。手续都办好以后,次月领取待遇。
    提档的时候只要工作接收单位(具人事管理权限的)或人才中心、职介中心等人事代理机构出具“人事档案商调函”即可。可以找人代办,但是得向人才市场出示公司开具的提档函。因为提档的时候,档案是被密封的。如果能直接提档的话,可以取档案的人才市场就是不正规的了。提档案,是搜庆社保局工作人员核实后直接转入当地社保局的,既然要转移档案,那么成都这边就要有人接收,接收本质上都是由社保局接收,区别在于有单位由单位来经办,无单位的由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经办。
    办理退休的流程
    1、申报人准备好身份证、户口本、照片及申报退休的相关材料
    2、申请人向所在单位、申报,企业存在的去企业、失业人员去辖区就业局申报
    3、企业、就业局向当地人社部门申报
    4、合格后、档案转入当地社保局、社保局负责核定待遇
    5、等待社保局通知宽清。社保局会世巧握通知办卡,按手印。手续都办好以后,次月领取待遇。退休金计算方法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a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以上两项a b之和为每月领取额。 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十条 对国家规定的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按照规定,定期向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国家规定不得归档的材料,禁止擅自归档。
    2年前 0条评论
  • 流沙的头像
    流沙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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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分析:不可以。退休人员本人有基本养老金,不符合享受低保条件。低保对象是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退休职工基念薯本养老金远高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本人不符合享受低保条件,不能享受低保。但退休职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全部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以按差额享受低保。

    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配蠢条例》 第二条 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培高陪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前款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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