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资产的进项税可以抵扣吗?集合计划资产是什么?

柳忠岐 理财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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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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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
    授权费属于无形资产,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进项可以抵扣。
    所谓无形资产就是不存在物理形态的专利权、土地使用权、商标专利权等,合作性房地主是有形不动产,不属于开形资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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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雨菥的头像
    刘雨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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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能。

    在无形资产中,软件在购入时可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购入其他无形资产是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入无形资产,如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一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

    扩展资料:

    根据财税[2004]156号文件规定,纳税人取得固定资产后,支付了相关费用并取得了相关抵扣凭证,但这部分进项税额并不能全部抵扣当期的销项税额,

    所以,我们先将此部分进项税额记入“待抵扣税额——待抵扣增值税(增值税转型)”,然后按有关规定,再转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的借方,抵扣当期的销项税额。

    纳税人购进的已作进项抵扣的固定资产发生非增值税应税行为,应将这部分进项税额转出。

    技术要求

    增值税转型范围内的固定资产发生了视同销售行为,应将这部分增值税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固定资产销项税额)”的贷方;发生中途转让行为,应作销售计算销项税额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固定资产销项税额)”的贷方,

    如果“待抵扣税额——待抵扣增值税(增值税转型)”有余额,也应等量将这部分进项税额转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固定资产销项税额)”。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抵扣进项税

    2年前 0条评论
  • 萱儿的头像
    萱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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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能。

    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一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无形资产,是指不具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

    本税目的征收范围包括: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商标权、转让专利权、转让非专利技术、转让著作权、转让商誉。

    (一)转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土地租赁,不按本税目征税。

    (二)转让商标权,是指转让商标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

    (三)转让专利权,是指转让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

    扩展资料

    无形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1、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作为无形资产确认的项目,必须具备其生产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这一条件。因为资产最基本的特征是产生的经济利益预期很可能流入企业,如果某一项目产生的经济利益预期不能流入企业,就不能确认为企业的资产。

    在会计实务中,要确定无形资产所创造的经济利益是否很可能流入企业,需要对无形资产在预计使用寿命内可能存在的各种经济因素做出合理估计,并且应当有明确的证据支持。

    2、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企业自创商誉以及内部产生的品牌、报刊名等,因其成本无法可靠计量,不应确认为无形资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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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宋媛丽的头像
    宋媛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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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能。

    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一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广义的无形资产包括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专利权、商标权等,因为它们没有物质实体,而是表现为某种法定权利或技术。

    扩展资料

    无形资产包括社会无形资产和自然无形资产

    其中社会无形资产通常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特许权,土地使用权等;自然无形资产包括不具实体物质形态的天然气等自然资源等

    (1)专利权:是指国家专利主管机关依法授予发明创造专利申请人对其发明创造在法定期限内所享有的专有权利,包括发明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

    (2)非专利技术:也称专有技术,是指不为外界所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采用了的,不享有法律保护的,可以带来经济效益的各种技术和诀窍。

    (3)商标权:是指专门在某类指定的商品或产品上使用特定的名称或图案的权利。

    (4)著作权:制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科学和艺术作品依法享有的某些特殊权利。

    (5)特许权:又称经营特许权,专营权,指企业在某一地区经营或销售某种特定商品的权利或是一家企业接受另一家企业使用其商标,商号,技术秘密等的权利。

    (6)土地使用权:指国家准许某企业在一定期间内对国有土地享有开发,利用,经营的权利。

    (7)商业秘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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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刚丶的头像
    小刚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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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无形资产中,软件在购入时可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购入其他无形资产是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入无形资产,如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国家没有规定购入无形资产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一些地方还有明确的规定,如,《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软件和集成电路产品有关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苏国税发[2003]第241号)第六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随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一并购入的软件,构成固定资产原值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购入的其他软件如不属于《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二)(六)项规定的项目,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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