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资产是国有资产吗?兆能资产管理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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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工会净资产的有固定基金、在建工程占用资金、投资基金、专用基金。《工会会计制度》第五十条净资产是指工会的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包括资产基金、专用基金、工会资金结转、工会资金结余、财政拨款结转、财政拨款结余和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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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中华全国总工会各级工会的资产拥有拥有终极所有权。《中国工会章程(修正案)》第七章工会经费和资产中,第三十八条明文规定,工会资产是社会团体资产,中华全国总工会对各级工会的资产拥有终极所有权。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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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资产所谓工会资产即受国家法律保护的,通过多种渠道形成的,由工会享有所有权(拥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的动产与不动产,是工会开展活动的物质基础,也是工会成为社团法人的重要条件。
工会资产是工会开展活动的物质基础,应依法受到法律的保护。工会资产既有动产也有不动产,对于工会资产性质的界定,必须以法律为准绳,而不能随意臆断。《民法通则》和《工会法》的有关规定都是界定工会资产性质的准则。
工会资产所谓工会资产即受国家法律保护的,通过多种渠道形成的,由工会享有所有权(拥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的动产与不动产,是工会开展活动的物质基础,也是工会成为社团法人的重要条件。
工会资产是工会开展活动的物质基础,应依法受到法律的保护。工会资产既有动产也有不动产,对于工会资产性质的界定,必须以法律为准绳,而不能随意臆断。《民法通则》和《工会法》的有关规定都是界定工会资产性质的准则。
1年前 -
工会经费的来源有五项:
1、会员交纳的会费收入、
2、行政拨缴工会的经费收入、
3、工会举办事业的收入
4、各级政府企事业行政的补助收入。
5、其他收入:主要是上级工会的补贴,个人、社会团体及海外侨胞、友人的捐助,工会变卖财产收入,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等。
扩展资料
工会资产清查制度是确保工会资产安全、完整的有效手段。实务工作中,建立和 完善工会资产清查制度应注意的问题有:
一、要明确需要清查资产的内容。就实务而言,一般需要清查的资产主要有四类: 货币资金、库存物品、往来款债权和固定资产。
二、要结合不同的资产类型建立和完善相应的清查制度,包括清查的时间、参与的人员、清查单据的设计以及清查的方式等。需要强调的是,对货币资金,包括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突击清查应该是比较有效的清查方式。
三、 对于库存物品和固定资产,则可以明确清查时间,一年至少应有一次。根据全国总工会于2002年印发的《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第 三十一条:各单位资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和使用部门应每半年对账一次,使账实、 账卡、账账保持一致。
每年年终对本单位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查明固定 资产的实有数与账面结存数是否相符,固定资产的保管、使用、维修等情况是否正常。
四、 要明确清查结果的处理办法,尤其是盘亏的资产,要明确资产保管者的责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太原师范学院工会委员会-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2年前 -
属于。国有资产是指国家依法取得和认定的,或者国家以各种形式对企业投资和投资收益、国家向行政事业单位拨款等形成的资产。以下资产界定为国有资产:
1、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部门和机构以货币、实物和所有权属于国家的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等向企业投资,形成的国家资本金和国有法人资本金;
2、国有企业运用国家资本金及在经营中借入的资金等所形成的税后利润经国家批准留给企业作为增加投资部分以及税后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金、公益金和未分配利润等;
3、以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名义担保,完全用国内外借入资金投资创办或完全由其他单位借款创办的国有企业,其收益积累的净资产;
4、国有企业接受馈赠形成的资产;
5、国有企业从留利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职工奖励基金和实行”两则”后用公益金购建的集体福利设施而相应增加的所有者权益。
6、国有企业中党、团、工会组织等占有企业的财产,但以党费、团费、会费以及按照国家规定由企业拨付的活动经费等结余购建的资产除外。
什么是工会资产?
工会资产是指工会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是工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工会资产包括由工会经费形成的工会资产和由工会占有和使用的国有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无形资产。
法律依据: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
第五条
国务院代表国家对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大型国有及国有控股、国有参股企业,重要基础设施和重要自然资源等领域的国有及国有控股、国有参股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由国务院确定、公布。2年前 -
1.完善的资产管理体系
建立完善的固定资产管理体系,及时掌握企业资产信息,使资产管理更加清晰,防止资产流失。
2.加强固定资产监管
从配置资产、使用资产到处置资产的全过程监督,真实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及时发现问题。
3.在线固定资产管理系统
建立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平台,逐一对应实物标签,覆盖采购-输入-使用-维护-维护-盘点-报废生命周期,实现资产标准化管理。
4.增强资产管理意识
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意识,健全管理机构,使全体员工认识到固定资产管理的重要性,对一些专业设施配备专业人员进行管理。
5.建立资产预算制度
通过编制部门预算,加强固定资产预算管理,提高配置效率,避免闲置浪费,确保公司正常运营。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根据这一规定,对属于生产经营用的固定资产,只规定使用时间一个条件,对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同时规定了使用时间和单位价值标准两个条件。这样规定,可以不因价格变化引起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标准调整而调整。另外,一项财产是否属于固定资产,还要视企业持有这项财产的目的是否为了长期使用,是否为了用于生产经营来确定。
法律依据:《固定资产管理与核算规定》第二条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产、建筑物、器械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2年前 -
工会资产是指工会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是工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工会资产包括由工会经费形成的工会资产和由工会占有和使用的国有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无形资产。
拓展资料
工会资产的性质
关于工会资产的性质,我认为应对工会资产作全面的理解,它具有自己本身的属性,既不是国有资产,也不是集体所有的资产,更不是个人所有的资产,工会资产是工会社团所有的资产。
当前有的同志硬要否认工会资产的属性,说工会资产是”国有资产”。这纯粹是一种误解。持这种观点的同志认为,凡是由国家拨款形成以及由此积累、派生的资产属国家所有,国家对社团接受的重大捐助资产应界定为国有资产。具体而言,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向工会拨交的经费,是国家以一种强制手段,从企业税前利润中拨给工会的,相应减少了企业的利润和国有企业的国家权益,应视为国家拨款,应界定为国有资产。
1.国家通过法律要求企业、事业、机关单位按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交经费,是人民政权与工会相互支持的表现。这一做法已有悠久的历史。早在1931年11月,在中央苏区召开的中华苏维埃工农兵全国代表大会上通过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第64条规定为了支持工会工作,要求由雇主按工资总额2%的数额交给工会,作为工会的办公费,又1%作为工人的文化费。全国解放后,1950年6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24条仍然继承了这一传统,要求生产单位或行政单位的行政方面或资方,应按所雇全部职工实际工资总额的2%,按月拨交工会组织作为工会经费。这是我们的优良革命传统。
2.各单位按照工资总额2%向工会拨交的经费,实质上应是职工劳动收入的一部分,本身是劳动者的劳动所得,只是国家通过初次分配直接拨交给了工会而已。国家通过强制力拨交这部分资金以支持工会活动,这些资金与国家的预算并不发生直接联系,因此不能看作国有资产。2年前 -
(1)固定资产。
工会固定资产的核算起点执行国家规定行政单位标准。各级工会及其所属事业单位的财产,凡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属固定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财产,比如桌椅、被服、图书等也被视同固定资产来核算。工会的固定资产分为六类: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及陈列品;图书;其他。
(2)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是指工会拥有的可在一年内或长于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运用的资产,一般包括现金、银行存款、暂付款与借出款等。
①现金。现金是由出纳人员保留,用于支付日常使用的库存现金,根据《现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以及基层工会的实际,允许使用的现金范围包括:
用于个人的支出,如会员特殊困难补助、职工送温暖款、支付给个人的劳务报酬、劳动竞赛的资金等;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结算点以下的零星开支。
②银行存款。银行存款是工会在开户银行存有的货币资金。工会除了现金结算方式外,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③暂付款。暂付款是指基层工会在各项活动中与其他单位或个人发生的临时性债权,如工会干部组织活动或出差预支的款项。基层工会对暂付款必须严格控制,及时结清。
4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