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为什么要提折旧?年度资产负债表怎么填?

nanazhangdege 理财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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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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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应当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停止计提折旧。提足折旧后,不管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提取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对“固定资产的折旧”规定如下:

    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肢搭渣祥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不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论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提足折旧,是指已经提足该项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

    应计折旧额,是指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原价扣除其预计净残判凯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当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扩展资料:

    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是用来生产产品的,也是有成本掘饥唤的。它的价值,就是他的行梁轮成本,需要计入到产品的成本中去。需要摊销。这就是固定资产为什么要计提折旧的原因。

    但是,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他的成本摊销的期限不应该仅仅是一年,而是他的使用期限。因此需要合理估计每个期限要摊销的成本,这就是每年的折旧额和摊销额。如果在购买时直接全部摊销,则当年费用很高,利润减少,而以后年度利润高估。这都是会计所不允许的。

    固定资产的一个主要特征是能够连续在若干个生产周期内档信发挥作用并保持其原有的实物形态,而其价值则是随着固定资产的磨损逐渐地转移到所生产的产品中去,这部分转移到产品中的固定资产价值,就是固定资产折旧。

    参考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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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喜气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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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货币资金=现金+银行存款

    资产负债表上的数字就是 用期初数加上或者减去科目汇总表上的对应数字,得到余额填上就行。

    比如:你的货币资金期初是10000元,期末数=期初数+本期借方发生额-贷方发生额=10000+99900+200014-1649.5-199970

    长期待摊费用也是资产类,也是按照上面那个算法,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是期末数=期初数-本期借方发生额+贷方发生额

    资产负债表老制度下报表分固定资产原值和折旧,原值始终是100万元,折旧填累计折旧,即从开始计提折旧时至编制资产负债表时该固定资产累计计提的折旧。新准则下,新资产负债表上只有“固定资产”一项,填“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后的金额。

    年初数其实就是去年的年末数,在资产负债表中全年都是不变的,你们是新开办的新公司,也就没有去年的年末数,所以在资产负债表中年初数这一栏全年都是空白的。

    资产负债表的期末数就是根据总账上本期的余额来填写,至于你所说的货币资金5月的期末数是500,6月本期的余额是300,那资产负债表的期末数当然就是填300了。其余项目也同样填写。

    要注意的是,有些项目可以根据账户余额直接填写,而有些项目就要根据账户余额经过计算或分析后才能填写。

    扩展资料;

    资产负债表“期末余额”栏根据明细账科目余额计算填列的项目有:

    “开发支出”项目,应根据“研发支出”科目中所属的“资本化支出”明细科目期末余额填列;

    “应付账款”项目,应根据“应付账款”和“预付账款”两个科目所属的相关明细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合计数填列; 

    “预收款项”项目,应根据“预收账款”和“应收账款”科目所属各明细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合计数填列;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项目,应根据有关非流动资产或负债项目的明细科目余额分析填列;

    “未分配利润”项目,应根据“利润分配”科目中所属的“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期末余额填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资产负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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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烁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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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负债表各项目均需填列“年初余额”和“期末余额”两栏:
     “年初余额”栏填列方法:
    “年初余额”栏的各项数字应根据上年末资产负债表“期末余额”栏内所列数字填列。如果本年度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名称和内容与上年度不一致,应对上年年末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填入本年“年初余额”栏。
     “期末余额”栏填列方法:
    1、根据总账余额直接填列。如“交易性金融资产”、“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职工薪酬”各总账科目的余额直接填列;
    2、根据几个总账科目的期末余额计算填列。如“货币资金”项目,需根据“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三个总账科目的期末余额的合计数填列。(注:备用金不属于其他货币资金,属于其他应收款。)
    3、根据明细账科目余额计算填列。
    (1)“应收账款”项目,应根据“应收账款”和“预收账款”科目所属的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数,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有关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2)“预收款项”项目,应根据“应收账款”和“预收账款”科目所属的明细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合计数填列。
    (3)“预付款项”项目,应根据“应付账款”和“预付账款”科目所属的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数,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有关预付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4)“应付账款”项目,应根据“应付账款”和“预付账款”科目所属的明细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合计数填列。
    4、根据总账科目和明细账科目余额分析计算填列。如“长期借款”项目,需要根据“长期借款”总账科目余额扣除“长期借款”科目所属的明细科目中将在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后的金额计算填列。
    5、根据有关科目余额减去其备抵科目余额后的净额填列。如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长期股权投资”、“在建工程”等项目,应当根据“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长期股权投资”、“在建工程”等项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坏账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等科目余额后的净额填列; “固定资产”项目,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备抵科目余额后的净额填列;“无形资产”项目,应当根据“无形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累计摊销”、“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备抵科目余额后的净额填列。
    6、综合运用上述填列方法分析填列。如资产负债表中的“存货”项目,需要根据“原材料”、“委托加工物资”、“周转材料”、“材料采购”、“在途物资”、“发出商品”、“材料成本差异”等总账科目期末余额的分析汇总数,再减去“存货跌价准备”科目余额后的净额填列。
    “期末余额”各项目的具体内容和填列方法如下:
    1、“货币资金”项目,反映企业会计报告期末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的合计数。本项目应根据“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账户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数填列。
    2、“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反映企业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权证投资等交易性金融资产。本项目应根据“交易性金融资产”账户的期末余额填列。
    3、“应收票据”项目,反映企业收到的未到期收款而且也未向银行贴现的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等应收票据余额,减去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后的净额。本项目应根据“应收票据”账户的期末余额减去“坏账准备”账户中有关应收票据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4、“应收账款”项目,反映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应向购买单位收取的各种款项,减去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后的净额。本项目应根据“应收账款”和“预收账款”账户所属各明细账户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减去“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账户的贷方余额后的差额填列。如果“应收账款”账户所属明细账户期末为贷方余额,应在本表“预收账款”项目内填列。需要注意的是企业于同一客户在购销商品结算过程中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应当单独列示,不应相互抵消。即应收账款不能与预收账款相互抵消,应付账款不能与预付账款相互抵消,应付账款不能于应收账款相互抵消,预收账款不能与预付账款相互抵消。
    5、“预付账款”项目,反映企业预收的款项,减去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后的净额。本项目根据“预付账款”和“应付账款”账户所属各明细账户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减去“坏账准备”账户中有关预付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如果“预付账款”账户所属细账户的期末为贷方余额的,应在本表“应付账款”项目填列。
    6、“应收利息”项目,反映企业因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应收取的利息。本项目应根据“应收利息”账户的期末余额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有关应收利息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7、“应收股利”项目,反映企业应收取的现金股利和应收取其他单位分配的利润。本项目根据“应收股利”账户期末余额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有关应收股利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8、“其他应收款”项目,反映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等经营活动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和暂付的款项,减去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后的净额。本项目应根据“其他应收款”账户的期末余额,减去“坏账准备”账户中有关其他应收款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9、“存货”项目,反映企业期末在库、在途和在加工中的各项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包括各种原材料、商品、在产品、半成品、发出商品、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和委托代销商品等。本项目应根据“在途物资(材料采购)”、“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周转材料”、“委托加工物资”、“委托代销商品”、“生产成本”和“劳务成本”等账户的期末余额合计,减去“受托代销商品款”、“存货跌价准备”账户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核算以及库存商品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的小企业,应按加或减材料成本差异、减商品进销差价后的金额填列。
    10、“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项目,反映企业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在一年内到期的金额,包括一年内到期的“持有至到期投资”、一年内摊销的“长期待摊费用”和一年内可收回的“长期应收款”。本项目应根据上述账户余额之和分析计算后填列。
    11、“其他流动资产”项目,反映企业除以上流动资产项目外的其他流动资产,本项目应根据有关账户的期末余额填列。如果其他流动资产价值较大的,应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其内容和金额。
    12、“流动资产合计”项目,反映企业所用流动资产的总额。本项目应根据上述1—12项金额相加填列。
    1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项目,反映企业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包括划分为可供出售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等金融资产。本项目根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户期末借方余额减去“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账户期末贷方余额填列。
    14、“持有至到期投资”项目,反映企业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摊余成本。本项目根据“持有至到期投资”账户期末借方余额减去一年内到期的投资部分和“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账户期末贷方余额后的净额填列。
    15、“长期应收款”项目,反映企业融资租赁产生的应收款项、采取递延方式具有融资性质的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等产生的长期应收款项等。本项目根据“长期应收款”期末余额,减去一年内到期的部分、“未确认融资收益”账户期末余额、“坏账准备”账户中按长期应收款计提的坏账损失后的金额填列。
    16、“长期股权投资”项目,反映企业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包括划分为可供出售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等金融资产。本项目应根据“长期股权投资”账户的期末借方余额减去“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账户期末贷方余额后填列。
    17、“投资性房地产”项目,反映企业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企业采用成本模式计量投资性房地产的,本项目应根据“投资性房地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和“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科目余额后的金额填列;企业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投资性房地产的,本项目应根据“投资性房地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8、“固定资产”项目,反映企业固定资产的净值。本项目根据“固定资产”账户期末借方余额,减去“累计折旧”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账户期末贷方余额后填列。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净值也包括在内。
    19、“在建工程”项目,反映企业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在建工程价值。本项目根据“在建工程”账户期末余额,减去“在建工程减值准备”账户期末余额后填列。
    20、“工程物资”项目,反映企业为在建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资的实际成本。本项目根据“工程物资”账户期末余额,减去“工程物资减值准备”账户期末余额后填列。
    21、“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反映企业因出售、毁损、报废等原因转入清理但尚未清理完毕的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固定资产清理过程中所发生的清理费用和变价收入等各项金额的差额。本项目应根据“固定资产清理”账户的期末借方余额填列;如“固定资产清理”账户期末为贷方余额,以“-”号填列。
    22、“生产性生物资产”项目,反映企业(农业)持有的生产性生物资产净价,本项目根据“生产性生物资产”项目,反映企业持有的生产性生物资产。本项目根据“生产性生物资产”账户期末余额,减去“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 账户期末贷方余额后填列。
    23、“油气资产”项目,反映企业(石油天然气开采)持有的矿区权益和油气井及相关设施减去累计折耗和累计减值准备后的净价。本项目应根据“油气资产”账户的期末余额减去“累计折耗”账户期末余额和相应减值准备后的金额填列。
    24、“无形资产”项目,反映企业持有的各项无形资产的净值。本项目应根据“无形资产”账户期末借方余额,减去“累计摊销”和“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账户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
    25、“开发支出”项目,反映企业开发无形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尚未形成无形资产成本的支出。本项目根据“研发支出”科目中所属的“资本化支出”明细科目期末余额填列。
    26、“商誉”项目,反映企业商誉的价值。本项目根据“商誉”账户期末余额减去相应减值准备填列。
    27、“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反映小企业尚未摊销的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本项目应根据“长期待摊费用”账户的期末余额减去将于1年内(含1年)摊销的数额后的金额填列。
    28、“递延所得税资产”项目,反映企业应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本项目根据“递延所得税资产”账户期末余额填列。
    29、“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反映企业除以上资产以外的其他非流动资产。本项目应根据有关账户的期末余额填列。
    30、“非流动资产合计”项目,反映企业所用非流动资产的总额。本项目应根据上述13—29项金额相加填列。
    31、“资产总计”项目,反映企业所用全部资产的总额。本项目应根据12、30项目之和填列。
    32、“短期借款”项目,反映企业借入尚未归还的1年期以下(含1年)的借款。本项目应根据“短期借款”账户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
    33、“交易性金融负债”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短期债券等所形成的交易性金融负债公允价值。本项目根据“交易性金融负债”账户期末余额填列。
    34、“应付票据”项目,反映企业为了抵付货款等而开出并承兑的、尚未到期付款的应付票据,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本项目应根据“应付票据”账户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
    35、“应付账款”项目,反映企业购买原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而应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本项目应根据“应付账款”和“预付账款”账户所属各明细账户的期末贷方余额合计填列。
    36、“预收账款”项目,反映企业按合同规定预收的款项。本项目根据“预收账款”和“应收账款”账户所属各明细账户的期末贷方余额合计填列。
    37、“应付职工薪酬”项目,反映企业应付未付的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等职工薪酬。本项目应根据“应付职工薪酬”账户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如“应付职工薪酬”账户期末为借方余额,以“-”号填列。
    38、“应交税费”项目,反映企业期末未交、多交或未抵扣的各种税金。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费”账户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如“应交税费”账户期末为借方余额,以“-”号填列。
    39、“应付利息”项目,反映企业应付未付的各种利息。本项目根据“应付利息”账户期末余额填列。
    40、“应付股利”项目,反映企业尚未支付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本项目应根据“应付股利”账户的期末余额填列。不包括企业分派的股票股利。
    41、“其他应付款”项目,反映企业所有应付和暂收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款项。本项目应根据“其他应付款”账户的期末余额填列。
    4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项目,反映企业各种非流动负债在一年之内到期的金额,包括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和应付债券、预计负债。本项目应根据上述账户分析计算后填列。
    43、“其他流动负债”项目,反映企业除以上流动负债以外的其他流动负债。本项目应根据有关账户的期末余额填列。
    44、“流动负债合计”项目,反映企业所有流动负债合计金额。本项目应根据32—43项目之和填列。
    45、“长期借款”项目,反映企业借入尚未归还的1年期以上(不含1年)的各期借款。本项目应根据“长期借款”账户的期末余额减去一年内到期部分的金额填列。
    46、“应付债券”项目,反映企业尚未偿还的长期债券摊余价值。本项目根据“应付债券”账户期末贷方余额减去一年内到期部分的金额填列。
    47、“长期应付款”项目,反映企业除长期借款、应付债券以外的各种长期应付款。本项目应根据“长期应付款”账户的期末余额,减去“未确认融资费用”账户期末余额和一年内到期部分的长期应付款后填列。
    48、“专项应付款”项目,反映企业取得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具有专项或特定用途的款项。本项目应根据“专项应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49、“预计负债”项目,反映企业计提的各种预计负债。本项目根据“预计负债”账户期末贷方余额填列。
    50、“递延所得税负债”项目,反映企业根据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本项目根据“递延所得税负债”账户期末贷方余额填列。
    51、“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反映企业除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等负债以外的其他非流动负债。本项目应根据有关账户的期末余额填列。
    52、“非流动负债合计”项目,反映企业全部非流动负债总额。本项目根据45—51项填列。
    53、“负债合计”项目,反映企业负债全部总额。本项目根据44、52项目之和填列。
    54、“实收资本(股本)”项目,反映企业各投资者实际投入的资本总额。本项目应根据“股本(实收资本)”账户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
    55、“资本公积”项目,反映企业资本公积的期末余额。本项目应根据“资本公积”账户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
    56、“库存股”目,反映企业收购转让或注销的本公司股份金额。本项目根据 “库存股”账户期末借方余额填列。
    57、 “盈余公积”项目,反映企业盈余公积的期末余额。本项目应根据“盈余公积”账户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
    58、“未分配利润”项目,反映企业尚未分配的利润。本项目应根据“本年利润”账户和“利润分配”账户的期末余额计算填列,如为未弥补的亏损,在本项目内以“-”号填列。
    59、“所有者权益合计”项目,反映企业所有者权益的总额。本项目根据54、55、57、58项之和填列。
    60、“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项目,反映企业全部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总额。本项目根据53、59项之和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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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果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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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定资产清理当月是需要计提折旧。
    1、企业应当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
    2、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停止计提折旧。从这个规定可知,固定资产清理当月需要正常计提折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规定: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不计提折旧。因此,报废的当月应当计提折旧。
    1、计提本月折旧
    借:相关科目
    贷:累计折旧
    2、报废清理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清理
    借: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清理的审计:
    目标
    ①确定固定资产清理的记录是否完整,反映的内容是否正确;
    ②确定固定资产清理的期末余额是否正确;
    ③确定固定资产清理在会计报表上的披露是否恰当。
    程序
    ①核对固定资产清理明细帐与总帐的余额是否相符;
    ②检查固定资产清理的发生是否有正当理由,是否经技术部门鉴定,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③检查固定资产清理的转销是否查明原因并经适当授权批准,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④检查固定资产清理是否长期挂帐,如有,应作出记录,必要时进行适当调整;
    ⑤验明固定资产清理是否已在资产负债表上恰当披露。
    以上就是固定资产清理当月计提折旧吗的介绍。根据上述规定,当月报废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以后期间应提未提足的部分,不再补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十一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
    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
    (一)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
    (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三)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四)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五)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
    (六)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七)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第三十二条 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九条 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
    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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