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渤个人资产多少亿?无形资产怎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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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账面价值计算公式是:
1、账面价值=无形资产的原价-计提的减值准备-累计摊销。
2、账面余额=无形资产的账面原价。
3、账面净值=无形资产的摊余价值=无形资产原价-累计摊销。
4、入账价值=含增值税买价+直接相关费用(运费、保险、入库前挑选整理费、合理的损耗等)。
无形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企业取得无形资产的主要方式有外购、自行研究开发等。外购无形资产。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自行研究开发无形资产。
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所发生的支出应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企业自行开发无形资产发生的研发支出,不满足资本化条件的,计入当期损益,满足资本化条件的,计入研发支出。研究开发项目达到预定用途形成无形资产的,转入无形资产。
如果无法可靠区分研究阶段的支出和开发阶段的支出,应将其所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外购的无形资产,应以实际支付的买价、手续费及其他资本性支出作为入账价值。自创并经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应按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实际成本计价。
包括试验费用、模型制作费用、研制费、制图费、律师费、设计费、工资、申请登记费以及其他费用等全部支出。股东投入的无形资产,应按合同、协议约定的金额或评估确认的价值入账。
1年前 -
无形资产净值计算公式是无形资产的净值=该资产原值-累计摊销。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的非货币性资产。主要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特许权等。
报表上的无形资产净值是无形资产的成本,应当自取得当月起按照预计使用年限内分期平均摊消。如果无形资产发生减值的,还要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取得时价格减去摊消与减值准备之和就是无形资产净值。
判断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否确定:
(1)企业持有的无形资产,通常来源于合同性权利或是其他法定权利,而且合同或法律规定有明确的使用年限。
来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的无形资产,其使用寿命不应超过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的期限。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能够在到期时因续约等延续,且有证据表明企业续约不需要付出大额成本的,续约期应当计入使用寿命。
(2)合同或法律没有规定使用寿命的,企业应当综合各方面因素判断,以确定无形资产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
经过上述方法仍无法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的,才能将其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2年前 -
无形资产账面价值计算公式:账面价值=无形资产的原价-计提的减值准备-累计摊销。
无形资产减值是指无形资产的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应当将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同时计提相应资产减值准备。
1、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应进行摊销;
2、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需要摊销,但应当在每个会计期间进行减值准备;
3、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应当进行减值测试。
2年前 -
无形资产应该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核算。且一般需要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基本对等,若不对等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发起人补足其差额;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九十三条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发起人补足其差额;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2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