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誉无形资产吗?去韩国需要资产证明吗?

小刚丶 理财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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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野李猫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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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证明不光指存款,比如房产证明也行,单位在职证明也行,
    韩国签证所需资料:
    1. 因私护照(自归国之日算起半年以上有效期);
    2. 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全体家庭成员所有页)复印件;
    3. 东北三省之外户口需要提供大连居住证复印件(本年度);
    4. 经济能力证明:在职证明、房产证、车产证、存款证明、信用卡消费明细等
    上面1、2项是必须提供的,下面3、4项提供一个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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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Guo的头像
    G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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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创商誉不是无形资产。商誉是企业在合并或者收购时,购买成本与被收购企业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从商誉的定义以及无形资产的定义可知,自创商誉不是无形资产。
    商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商誉本身不可辨认,只是支付对价超出对应的公允价格形成的。以前,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IAS)曾将商誉作为无形资产处理,并要求摊销。后引起较大争议,正式将其排除出无形资产。无需摊销,但须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减值测试。根据会计有关规定,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或者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商誉,如果是 企业自创的,以及未满足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其他项目,不能作为无形资产;如果是通过宣传等途径创立的商誉,属于无形资产。无形资产在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时,企业才能加以确认:
    (1)该资产产生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简单地说:如果一项商誉有可能给企业带来利益,并且为了该商誉发生的支出可以明确,那么,该商誉就属于无形资产。关干商誉的性质,主要有两种观点:
    一是认为商誉指企业获取正常盈利水平以上收益的一种能力,即超额收益能力;
    二是认为商誉是企业的一种超额收益能力,但它并非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究其原因,是因为企业有一些未入账的无形资产。其理论基础在于,等量资本获得等量利润,“超额”利润决不会凭空而生,必然有一种起积极作用的资本或者说资产与之对应,只是这种资本在账面上没有反映,这就是商誉;反之,如果相同数量的资本,获得了低于市场平均利润率的利润,那就说明企业一定存有某种不可识别的起消极作用的资本,即负商誉(Negative Goodwill)。
    商誉是一种不可确指的无形项目,它不具可辨认性故不属于无形资产。它不能独立存在,它具有附着性特征,与企业的有形资产和企业的环境紧密相联。它既不能单独转让、出售,也不能以独立的一项资产作为投资,不存在单独的转让价值。它只能依附于企业整体,商誉的价值是通过企业整体收益水平来体现的。按未入帐资产理论,商誉是计量了未入帐资产的结果。商誉属于自创的无形资产,其开发成本很难从帐薄中完整地反映出来。而且它的功用与其开发成本之间的关系也很不确定,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影响企业商誉形成的因素很复杂,企业经营管理水平起了重要的作用,在此,人的因素是第一位。由于企业具有良好的声誉,获得客户信赖;或由于严密的组织,生产效率显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
    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1年前 0条评论
  • suansuanmao的头像
    suansuanm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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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游客办理赴韩个人旅游签证手续,不再需要提供信用卡账单明细、房产证、存折等财产证明,仅需提交申请表(照片1张,签证费250元)、护照、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保证书、旅行计划书。

    办理团队旅游签时,同样要提交申请表、护照、身份证、户口簿、相片等基本资料。保证金方面,旅行社将视乎客人的具体资料收取人民币1万至3万元不等的保证金。” 

    目前韩国大使馆不接受以个人名义递交的签证申请材料,办理韩国旅游签证需要通过旅行社或者代办中心办理。

    扩展资料:

    韩国法务部2016年10月27日消息,本月28日起对中国游客放宽多次往返签证的申请条件,年龄限制从60岁以上降至55岁以上。

    预计将有8千万中国人列入多次往返签证的签发对象,每次最长停留期限也将从30天延长至90天。法务部将首次签发有效期达十年的签证,律师、大学教授等专门职业从事者或具有硕士以上高学历者在办理一次签证后,可使用十年。

    今年3月起,中国全境的团体游客可申办赴韩的电子签证。下半年起,韩国政府将专为中国游客发放“韩流签证”(暂名),以吸引更多游客,为有关产业创造工作机会。

    法务部介绍,计划分阶段完善向中国公民发放签证的程序和条件,鉴于中国游客再次访问韩国的比例不及12%,将提升负责出入境工作的公务员服务水平,努力使韩国成为游客愿意再次访问的国家。

    参考资料资源:百度百科—韩国个人旅游签证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韩国对华放宽多次往返签证申请条件 首推十年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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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月的头像
    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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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誉不属于无形资产。商誉是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因并购而产生的、并购成本大于并购企业应享有的被并购企业净资产的份额的部分。商誉不能够独立于企业之外而存在模让,也因其具有不可辨认性,而不能单独确认。
    无形资产包括什么
    1、专利权、专有技术、秘诀等;
    2、品牌、商标、字号、商誉;
    3、著作权、软件、版权等;
    4、特许经营权、土地使用权、租赁权;
    5、销售网络、客户名单、长期合同;
    6、管理团队、企业家价值;
    7、探矿权、采矿权、酒窖窖池、海域使用权、特殊景观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旦岁局;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雀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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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勃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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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分析:商誉不属于企业的无形资产。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可辨认性的标准包括:

    (1)能够从企业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单独或者与相关合同、资产或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移、授予许可、租赁或者交换;

    (2)源自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无论这些权利是否可以从企业或其他权利和义务中转移或者分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年前 0条评论
  • 苑利平的头像
    苑利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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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分析:
    商誉属于资产类科目。 但是不属于无形资产。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主要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由于商誉属于不可辨认资产,因此不属于无形资产。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什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泉性资产。相对于其他资产,无形资产具有三个主要特征:(1)不具有什物形态。(2)具有可辨认性。商誉的存在无法与企业自身分离,不具有可辨认性,不在本节规范。(3)属于非货泉性长期资产。

    法律依据:
    《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本规定所称不为公众所知悉,是指该信息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的。
    本规定所称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是指该信息具有确定的可应用性,能为权利人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
    本规定所称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包括订立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及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
    本规定所称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信息。
    本规定所称权利人,是指依法对商业秘密享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

    衍生问题:
    无形资产主要包括什么?
    无形资产主要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其中留意:1、专利权。一般而言,只有从外单位购入的专利或者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专利,才能作为无形资产管理和核算。2、商标权。广告费一般不作为商标权的本钱,而是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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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刚丶的头像
    小刚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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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誉不属于无形资产。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经营权等。由于商誉属于不可辨认资产,因此不属于无形资产。

          商誉是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因并购而产生的、并购成本大于并购企业应享有的被并购企业净资产的份额的部分。商誉不能够独立于企业之外而存在,也因其具有不可辨认性,而不能单独确认。所以在新准则下,商誉不属于无形资产,会计上不单独确认。只在合并报表中“无形资产”项目之下增加了“商誉”项目,用于反映企业因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商誉,即在控股合并下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合并成本)大于对子公司在其购买日的可辩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的份额的差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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