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固定资产可以抵扣吗?场外投资产品是什么?
-
固定资产专票能抵扣吗?购买固定资产,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可以用于抵扣的.通常情况下,我孝瞎们常见的固定资产包含机械、运巧迅空输工具、生产的工具、生产经营有关的器具等等.购买上述的固定资产是可以将进项税抵扣的.注意昌团,这些抵扣的固定资产的使用时间肯定是要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1年前
-
法律分析:
看情况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相关涉税处理: 小规模纳税人的税务处理: 1、销售额和应纳税额确定: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销售额税销售额 / (1 3%);应纳税额售额*2%; 也就是说,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可以享受增值税3%征收率减按2%征收。 2、发票开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 (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般纳税人的税务处理: 1税收政策: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4〕57号)的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其他固定资产,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四条的规定执行: 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形征税: 1.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2.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已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入或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号);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属于以下两种情形的,可按简易办法依3%减按2%征收增值税: “一、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按照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应税行为,销售其按照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此外,针对营改增试点纳税人,《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第一条第(十四)项: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固定资产,按照现行旧货相关增值税政策执行。 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指纳税人符合《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并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2、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应纳税额确定 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销项税额:销售额税销售额 / (1 16%);销项税额售额*16%;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减按2%征收增值税,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 销售额税销售额 / (1 3%);应纳税额售额*2% 3、发票开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6号)的相关规定: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凡按规定适用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期间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0号): “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法律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第一条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固定资产,按照现行旧货相关增值税政策执行。1年前 - 您好,企业购买固定资产,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可以抵扣。若该固定资产为2016 年5 月1 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 年5 月1 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自取得之日起分2 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1年前
- (一)修订前的增值税条例规定,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为减轻企业负担,实现增值税转型,修订后的增值税条例删除了有关不得抵扣购进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的规定,允许纳税人抵扣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二)根据财税[2008]170号通知第三条规定:东北老工业基地、中部六省老工业基地城市、内蒙古自治区东部地区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2009年1月1日以后发生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不再采取退税方式,其2008年12月31日以前(含12月31日,下同)发生的待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期末余额,应于2009年1月份一次性转入“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
(三)根据财税[2008]170号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包括接受捐赠、实物投资)或者自制(包括改扩建、安装)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可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以下简称增值税扣税凭证)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其进项税额应当记入“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2年前 - 固定资产进项税可以抵扣。
既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不含免征增值税项目)也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以下简称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
人消费的固定资产可以进行抵扣。
所谓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 12 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2年前 -
金融产品主要分为6个方面:
-
第一个方面是信托产品。信托产品的投向以工商企业、基建、房地产为主,还有其它主动管理类的,这些大多数是政府担保的项目。信托产品大多数是基本投向由政府担保的项目,投资人投资这类的项目相对有好处,风险比较低。
-
第二个方面是银行理财。银行理财是由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我今天说的理财并非大家理解的银行储蓄。银行储蓄这种活期类的产品跟银行理财投向是不一样的。现金类产品、活期类产品一般投向债权、公募、债券这种标准化的,风险相对比较低的市场,比如国债。而国债由于收益率比较低,很多人愿意投其他的银行理财,其他的银行理财会投向资管,信托、二级市场、债券、基金等,银行理财配置比例最高的是信托。
-
第三个方面是资管。资管主要是由基金子公司发行的一种产品,券商、资管、银行也会发行一些资管产品。证监会设立资管产品满足股权质押的融资需求,资管是基于这个背景产生的,区别于信托产品。信托主要投向于基建、房地产等一些其它方面,而资管最早投向股权质押,后来逐步发展到类别多样化。
-
第四个方面私募。中国基金业协会将私募分为了四类,分别是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私募创业投资基金和其它类。投资私募主要看投资属于四类中的哪一类,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取得的牌照看出。私募基金的特点是风险大、回报高,所以投资私募的人都是相对风险偏好比较高的人。
-
第五个方面是公募。公募和私募的区别是什么?私募要求投资人必须是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指的是投资金额在一百万以上,同时3年的流水必须在50万以上,并且第一次投资私募基金需要提供你的流水账单。而公募对于投资者没有要求,任何人都可以投资。
-
第六个方面是P2P。P2P属于普惠金融的范畴,监管意见的出台对P2P投资进行了明确的限制,只能投资于小额贷款的企业产品,而且要求个人的可借贷资产在20万以内,要求企业的可借贷资产在100万以内。
2年前 -
-
目前国内能提供的理财产品的机构主要有银行、证券公司、投资公司、经济管理公司、互联网金融理财平台等。主要产品可以分为以下几大类:
1.银行理财银行主要分成三类:保本固定收益产品、保本浮动收益产品还有非保本浮动收益产品三类。
2.证券公司理财主要有:股票、基金和期货等。
3.投资公司理财投资公司主要是信托基金、黄金投资、玉石、珠宝、钻石等。
4.互联网金融理财主要是指P2P的理财模式。5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