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固定资产怎么开票?考研资产评估考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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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处置企业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怎么开具发票,许多小规模纳税人存在困惑。享受3%征收率减按2%征收时是按3%开票还是按2%开票?按1%征收率计算纳税时要按1%开票吗?
其实,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形开票和计算应纳税额。
一、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其他个人除外)
税收政策:
享受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应纳税额计算: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应纳税额=销售额×2%
发票开具:
按照3%征收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二、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放弃享受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税收政策:
按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应纳税额计算: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应纳税额=销售额×3%
发票开具:
按照3%征收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
意
小规模纳税人处置固定资产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的,可享受3%征收率减按1%征收增值税,按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
应纳税额=销售额×1%
1年前 -
根据《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
一、关于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一)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凡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和财税〔2009〕9号文件等规定,适用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纳税人销售旧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自行开具或者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适用财税〔2009〕9号文件第二条第(三)项、第(四)项和第三条规定的,可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扩展资料:
根据《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
四、关于销售额和应纳税额
(一)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和旧货,适用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政策的,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4%)
应纳税额=销售额×4%/2
(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应纳税额=销售额×2%
五、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其不含税销售额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第4栏,其利用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填写在第5栏。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
2年前 -
(1)企业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应当对其预计净残值进行调整。
(2)企业将发生的固定资产后续支出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应当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
(3)企业出售、转让、报废固定资产或发生固定资产毁损,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是固定资产折旧和累计减值准备后的金额。
关于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1、一般纳税人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凡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适用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3、纳税人销售旧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自行开具或者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4、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适用财税〔2009〕9号文件第二条第(三)项、第(四)项和第三条规定的,可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因此,固定资产的处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的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应开具普通发票,也可以申请主管国税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年前 -
情形一
一般纳税人出售2009年1月1日前购入的固定资产,出售时按3%减按2%征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但是,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税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情形二
一般纳税人出售2009年1月1日后购入的固定资产(不含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比如(货车),该固定资产购入时已经抵扣过(包括可以抵扣但自身原因未抵扣的),出售时按17%的税率缴税,可以开具税率为17%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
情形三
一般纳税人出售2013年8月1日前购进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出售时按3%减按2%征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但是,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税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情形四
一般纳税人出售2013年8月1号后购进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比如(小汽车),该固定资产购入时已经抵扣过(包括可以抵扣但自身原因未抵扣的),出售时按17%的税率缴税,可以开具税率为17%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2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