冻结资产需要什么手续?待摊费用为什么是资产?

沈鹏 理财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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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魏的头像
    大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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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相关人员进行申请,法院经过审查核实过后才会下发冻结令给银行,要求银行冻结相关账户里的资金。
    法院冻结银行账户需要2名执行人员,需要这2名执行人员的身份证、执法证,法院的判决通知书,他们出具的冻结账户的通知书。
    涉及财产纠纷案件中,为防止当事人一方转移财产,另一方当事人提起财产保全,经法院审核后符合的,可以冻结银行账户。如离婚案。 非财产纠纷案件中,账户内的财产一起存在和数额可以作为证据的情况下,一方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经法院审核后符合的,可以冻结银行账户。如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案件。
    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需要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协助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协助执行通知书,连同裁定书副本一并送达协助执行人。 查封、扣押、冻结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时发生法律效力。法院冻结银行账户需要2名执行人员,需要这2名执行人员的身份证、执法证,法院的判决通知书,他们出具的冻结账户的通知书。
    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作出裁定,并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时,执行人员应当制作笔录,载明下列内容:(一)执行措施开始及完成的时间;
    (二)财产的所在地、种类、数量;
    (三)财产的保管人
    (四)其他应当记明的事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作出裁定,并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时,执行人员应当制作笔录,载明下列内容:(一)执行措施开始及完成的时间;
    (二)财产的所在地、种类、数量;
    (三)财产的保管人
    (四)其他应当记明的事项。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
    第一条规定,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作出裁定,并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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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诗的头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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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冻结财产需要下列条件:
    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
    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
    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
    6、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
    7、申请人提供担保。法院未责令提供担保的不在此限。
    申请冻结对方财产时,申请人可以提供的担保包括财产担保、保证人担保等的方式。第三人为财产保全提供保证担保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保证书。保证书应当载明保证人、保证方式、保证范围、保证责任承担等内容,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对财产保全担保,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违反有关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应当责令申请保全人在指定期限内提供其他担保;逾期未提供的,裁定驳回申请。
    财产冻结不超过六个月。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四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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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米的头像
    A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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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司法冻结财产需要什么条件
    1、司法冻结财产需要下列条件:
    (1)被执行人名下登记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占有的动产等财产权;
    (2)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
    (3)财产权登记在第三人名下,但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条
    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二、财产冻结需要多久
    财产冻结不超过六个月。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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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街刘旭的头像
    天街刘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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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分析: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作出裁定,并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一条 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作出裁定,并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

    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需要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协助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协助执行通知书,连同裁定书副本一并送达协助执行人。查封、扣押、冻结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时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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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艳的头像
    张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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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分析:冻结对方资金其实就是诉讼中的财产保全,财产保全的进行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

    1、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也可以在起诉以后申请。

    2、担保。人民法院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3、裁定。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

    4、解除。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如果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法院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如财产保全的原因和条件发生变化,不需要保全的;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担保的;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在15日内未提起诉讼的等。

    5、赔偿。如果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有错误,被申请人因财产被保全而遭受损失的,申请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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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何的头像
    小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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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向法院申请对被申请人银行账户进行冻结的,需要提供的材料主要是申请书,申请书要载明双方信息、银行账户信息、冻结的事实和理由等。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额足以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发现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及时解除对超标的额部分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但该财产为不可分物且被执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除外。

    第三十三条 金融机构擅自解冻被人民法院冻结的款项,致冻结款项被转移的,人民法院有权责令其限期追回已转移的款项。在限期内未能追回的,应当裁定该金融机构在转移的款项范围内以自己的财产向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

    第三十七条 有关单位收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被执行人收入的通知后,擅自向被执行人或其他人支付的,人民法院有权责令其限期追回;逾期未追回的,应当裁定其在支付的数额内向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四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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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皮皮的头像
    皮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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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分析:法院冻结银行账户需要2名执行人员,需要这2名执行人员的身份证、执法证,法院的判决通知书,他们出具的冻结账户的通知书。 涉及财产纠纷案件中,为防止当事人一方转移财产,另一方当事人提起财产保全,经法院审核后符合的,可以冻结银行账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第一百零三条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3年前 0条评论
  • 张凯的头像
    张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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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显然,这个科目是用来核算已经支付的但是不需要在当期全部进入损益的费用。比如公司的开办费用,开办时的装修费用、开办时耗费的办卡办证费用等,这些费用是为公司长期持续经营所做的准备如果全部记入当期损益显然是不合适的,所以要长期待摊。

    为何它是资产类科目而不是负债类科目呢,原因是这个科目的借方代表了已经支付了的没有摊销的。打个更简单的比方,你可以把它理解为固定资产科目。

    固定资产买回来是要折旧的,但不是一个月折完,与长期待摊的处理方法是不是类似啊,其实性质也是类似。如果你能理解固定资产是资产类科目,那你也可以理解长期待摊费用这个科目了。

    扩展资料:

    “长期待摊费用”账户用于核算企业已经支出,但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包括固定资产修理支出、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以及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的其他待摊费用。

    在“长期待摊费用”账户下,企业应按费用的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按照费用项目披露其摊余价值,摊销期限、摊销方式等。

    “长期待摊费用”账户用于核算企业已经支出,但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包括固定资产修理支出、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以及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的其他待摊费用。在“长期待摊费用”账户下,企业应按费用的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按照费用项目披露其摊余价值,摊销期限、摊销方式等。

    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符合税法规定的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和其他长期待摊费用等。长期待摊费用可按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计提

    小企业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借记长期待摊费用,贷记“银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

    摊销

    1.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按照固定资产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从定义可以看出,改扩建一般情况下是可以延长资产使用寿命的。对于“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而言,小企业准则规定是不能对折旧年限进行调整的,所以只能通过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并在固定资产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内分期摊销。

    2.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按照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

    承租方只在协议规定的期限内拥有对该资产的使用权,因而对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建支出,不能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只能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在协议约定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

    对于“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中核算原理和方法均一致。

    3.符合税法规定的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按照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三)项所称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支出:

    ① 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

    ② 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

    符合以上两项条件的大修理支出,在发生时,借记“长期待摊费用”科目,贷记“原材料”、“银行存款”等科目;该支出在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进行摊销,借记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科目,贷记“长期待摊费用”科目。

    4.其他长期待摊费用,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少于3年。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长期待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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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然然的头像
    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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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长期待摊费用核算的是企业已经发生的,但是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的各项费用。根据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虽然这笔钱企业已经花出去了,但是受益期比较长,是为公司长期持续经营所做的,如果全部一次计入当期损益显然是不合适的,实际上应该在以后的期间分摊,所以属于资产类科目。

    扩展资料:

    长期待摊费用科目核算企业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 年以上的各项费用,如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等。企业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摊销长期待摊费用,借记”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举例说明】

    企业自行对经营租入发电设备进行大修理,经核算共发生大修理支出24 000元,修理间隔期为4年。分录如下:

    借:长期待摊费用──大修理支出 24 000

    贷:银行存款  24 000

    上述大修理费用按修理间隔期4年平均摊销,每月摊销500元。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500

    贷:长期待摊费用──大修理支出 500

    参考资料:长期待摊费用-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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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甜甜的头像
    甜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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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显然,这个科目是用来核算已经支付的但是不需要在当期全部进入损益的费用。比如公司的开办费用,开办时的装修费用、开办时耗费的办卡办证费用等,这些费用是为公司长期持续经营所做的准备如果全部记入当期损益显然是不合适的,所以要长期待摊。

    扩展资料

    “长期待摊费用”账户用于核算企业已经支出,但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包括固定资产修理支出、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以及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的其他待摊费用。

    在“长期待摊费用”账户下,企业应按费用的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按照费用项目披露其摊余价值,摊销期限、摊销方式等。

    “长期待摊费用”账户用于核算企业已经支出,但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包括固定资产修理支出、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以及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的其他待摊费用。在“长期待摊费用”账户下,企业应按费用的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按照费用项目披露其摊余价值,摊销期限、摊销方式等。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长期待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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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街刘旭的头像
    天街刘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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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期待摊费用指企业已经支出,但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虽说它是企业已经支出了,从定义看,一是企业已经为以后各受益期支付了款项,受益期较长,最少一年以上。如果将这笔支出全部作为付款期费用,就违背了“谁受益,谁负提”的原则,造成负担不合理。

    因此对这种费用应作为待摊费用处理,又因为分期限在1年以上,所以称之为长期待摊费用,在各受益期内平均按其他标准摊销。所以是一种积蓄,当然为资产。

    扩展资料:

    “长期待摊费用”账户用于核算企业已经支出,但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包括固定资产修理支出、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以及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的其他待摊费用。

    在“长期待摊费用”账户下,企业应按费用的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按照费用项目披露其摊余价值,摊销期限、摊销方式等。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长期待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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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米的头像
    A米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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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期待摊费用是资产类科目。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已经支出,但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项费用。因为长期待摊费用已经支出,但以后会计期间长期受益,所以是资产类科目。
    长期待摊费用包括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以及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其他待摊费用等。
    6年前 0条评论
  • 肖佳梦的头像
    肖佳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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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长期待摊费用”符合资产的定义:企业拥用或控制的、能带来经济利益的经济资源。如公司租入一办公楼,租期3年,租金30万一次性支付(借:长期待摊费用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该笔业务意味着公司可以控制使用该办公楼3年,为公司带来未来的经济利益,因此发球资产类。
    7年前 0条评论
  • 刘勃飞的头像
    刘勃飞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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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显然,这个科目是用来核算已经支付的但是不需要在当期全部进入损益的费用。比如公司的开办费用,开办时的装修费用、开办时耗费的办卡办证费用等,这些费用是为公司长期持续经营所做的准备如果全部记入当期损益显然是不合适的,所以要长期待摊。为何它是资产类科目而不是负债类科目呢,原因是这个科目的借方代表了已经支付了的没有摊销的。打个更简单的比方,你可以把它理解为固定资产科目。固定资产买回来是要折旧的,但不是一个月折完,与长期待摊的处理方法是不是类似啊,其实性质也是类似。如果你能理解固定资产是资产类科目,那你也可以理解长期待摊费用这个科目了。
    7年前 0条评论
  • 胡行娟的头像
    胡行娟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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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待摊费用顾名思义就是准备摊销的费用,但是还没有摊销,既然没有进损益,那么就先通过资产科目反映,因此待摊费用就是资产类科目。
    8年前 0条评论
  • 玖一的头像
    玖一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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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期待摊费用即为以前的递延资产科目,主要核算期限超过一年的需要分期摊销至损益的支出,由于尚未摊销完,故仍作为资产类科目在会计报表中反映。
    9年前 0条评论
  • 白兰兰的头像
    白兰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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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待摊费用指已经支出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别负担的各项费用,如低值易耗品摊销、一次支出数额较大的财产保险费、排污费、技术转让费、广告费、固定资产经常修理费、预付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等。企业单位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以及在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应作为“递延资产”不得列作待摊费用。这类费用,虽在本期发生,但在以后各期仍起作用,不应将它全部记入本期生产费用、商品流通费,要由以后各期分摊,以正确计算各期的生产费用或商品流通费。为了反映待摊费用的增减变动情况,应设置“待摊费用”科目。费用支付时,记入该科目的借方;费用摊销时,记入该科目的贷方。借方余额表示尚待摊销的费用数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作流动资产。对外经济合作企业在“待摊费用”科目中还核算搭建临时设施、在用周转材料、在用低值易耗品的实际成本,以及一次发生数额较大受益期较长的大型施工机械的安装、拆卸及辅助设施费。
    中国新会计准则已废除该科目
    10年前 0条评论
  • 小刚丶的头像
    小刚丶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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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期待摊费用是现阶段多支付的,需要在以后期间进行分摊的费用,这个可以将其看作预付账款的,只是它的摊销期超过一年。
    12年前 0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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