邦信资产 怎么样?固定资产的减少吗?

Kira 理财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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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甜甜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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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说的这个问题,属于会计实务范畴。

    我的看法如下——

    在实务中,固定资产减少的可能性主要有:

    1、使用寿命终结正常报废;

    2、非常损失(自然灾害、被盗等)

    3、非货币性交易;

    4、对外投资;

    5、企业转产或者不能满足需要而处置;

    6、因为特殊原因转作存货或淘汰;

    7、其他减少的情形。

    上述看法,供你参考。

    4年前 0条评论
  • 刘勃飞的头像
    刘勃飞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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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勘单位固定资产的减少,主要是由于出售、报废、毁损、盘亏、无偿调出以及对外投资等原因引起的。不同原因的固定资产减少,其会计处理方法也不同。下面分别予以介绍。

    一、固定资产出售、报废、毁损

    地勘单位购建的固定资产是为了生产经营服务的,随着生产经营活动的变化,有些固定资产不适用或不需要,地勘单位可以转让;有些固定资产由于使用而最终报废或因技术进步而提前报废;有些固定资产由于遭受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而毁损,这些都将引起固定资产的减少。

    (一)会计科目设置

    现行制度规定,地勘单位因出售、报废、毁损等原因减少固定资产应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进行核算,即在该科目计算固定资产的清理净损失或净收益。

    “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核算地勘单位因出售、报废和毁损等原因转入清理的固定资产净值,以及在清理过程中发生的清理费用和清理收入,其借方登记转入清理的固定资产净值和清理费用,贷方登记清理的变价收入和应由责任人或保险公司承担的损失,期末借方或贷方余额,反映尚在清理中的固定资产净值及已发生的清理费用与已实现的变价收入相抵后之差额(即清理损失或清理收益)。

    (二)核算程序

    (1)地勘单位出售、报废、毁损的固定资产转入清理时,应按清理固定资产的净值,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按已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借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按固定资产账面余额(原值),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2)固定资产清理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以及支付的相关税费,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费”等科目。

    (3)收回出售固定资产的价款或报废、毁损固定资产的残料收入时,按实际收到的出售价款以及残料变价收入等,借记“银行存款”、“材料”等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等科目。

    (4)计算或收到应由保险公司或过失人赔偿的损失,按应获得的赔偿,借记“其他应收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5)固定资产清理完成后的净损失,属于生产经营期间正常的处理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由于自然灾害等非正常原因造成的,借记“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需要说明的是,属于国家预算内地质工作使用的固定资产的毁损,报经批准后,借记“国家基金”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固定资产清理完成后的净收益,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处置非流动资产收益”科目。

    二、固定资产对外投资

    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包括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和对所属独立核算多种经营企业的投资,由于这两种投资行为既有同质性,又有管理上的差异性,因此,在核算上也有所不同。

    (一)以固定资产向其他单位投资

    地勘单位以固定资产向其他单位投资,意味着这些固定资产退出地勘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将其支配权让渡给被投资单位,因此,在会计处理上,应将其账面原值和已提折旧从账上转出。对投出固定资产现实价值的确定,涉及地勘单位对被投资单位应拥有的权益份额,按规定应通过资产评估或双方协商加以确认。确认的价值有可能与账面净值相同,也可能有差异,对这部分既不是地勘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结果,也不是对被投资单位权益的增减,而是投出资产现实价值的变动,所以,还应将这部分差异计入地勘发展基金。综上所述,地勘单位以固定资产对其他单位投资,其账务处理方法如下:

    地勘单位投出新固定资产时,按购买时的账单金额或评估、协议确认的价值,借记“长期投资——其他投资”科目;按投出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贷记“固定资产”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地勘发展基金”科目。如果投出的固定资产是已使用的,按评估确认价值,借记“长期投资——其他投资”科目,按其已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其原值,贷记“固定资产”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地勘发展基金”科目。

    (二)以固定资产向所属多种经营企业投资

    地勘单位以固定资产向所属多种经营企业投资,与向其他单位投资,在性质上是基本相同的,在管理上的不同点主要体现在财务隶属关系上。地勘单位兴办的多种经营企业,虽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但其财务隶属关系并没有改变,仍然隶属于地勘单位,其经营成果仍是地勘单位整体经营业绩的一部分,在财务管理上还要接受主办单位的监督。正因为如此,地勘单位投给多种经营企业的固定资产,一般情况下,可以固定资产原账面价值作为投资金额转账,如果是与其他单位联合兴办的,则应进行评估确认,发生评估价值与账面净值的差额,比照对其他单位投资的核算方法处理。

    三、固定资产盘亏

    地勘单位发生固定资产的盘亏,应先按其账面价值和已提折旧冲减“固定资产”、“累计折旧”科目余额,同时,按其净值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报经批准后,再按批准数转入“营业外支出”科目列销。

    地勘单位在财产清查中发生的固定资产盘亏时,按固定资产的净值,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科目,按其已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借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按固定资产原价,贷记“固定资产”科目。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处理时,按可收回的保险赔偿或过失人赔偿,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按应计入营业外支出的金额,借记“营业外支出——固定资产盘亏损失”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科目。

    四、无偿调出固定资产

    地勘单位因机构调整改变隶属关系无偿调出固定资产,应按净值,借记“国家基金”科目,按已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账面原值,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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