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是无形资产吗?固定资产减少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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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商标权属于无形资产。商标注册人对知渗其注册商标享有独占使用权。在有效期限之内,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超过有效期限不进行续展手续,就不再受到法律的保护。
法律客观:
《商标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对侵犯携友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依法查处;涉搭隐脊嫌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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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都包括什么,无形资产种类很多,可以按不同标准进行分类。
1、按企业取得无形资产的渠道,可分为企业自创(或自身拥有)的无形资产和外购的无形资产。前者是由企业自已研制创造获得以及由于客观原因形成的,如自创专利、非专利技术、商标权、商誉等;后者则是企业以一定代价从其他单位购入的,如外购专利权、商标权等。
2、按有无法律保护分类,可以分为法定无形资产和收益性无形资产。专利权、商标权等均受到国家有关法律的保护,称为法定无形资产;无法律保护的无形资产,如非专利技术等称为收益性无形资产。
3、按能否独立存在,可以分为可确指无形资产和不可确指无形资产。凡是那些具有专门名称,可单独地取得、转让或出售的无形资产,称为可确指的无形资产,如专利权、商标权等;那些不可特别辨认、不可单独取得,离开企业就不复存在的无形资产,称为不可确指的无形资产,如商誉。此外,国外对于无形资产分类,从评估角度按其内容分为权利型无形资产(如租赁权)、关系型无形资产(如顾客关系、客户名单等)、结合型无形资产(如商誉)和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和版仅等)。从广义的角度,将无形资产分为促销/销售型无形资产、制造型无形资产和金融型无形资产等。应当承认,我国目前对无形资产的认识方面还存在分歧,对无形资产的范围和涵括的内容有待于进一步探讨。通常,作为评估对象的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生产许可证、特许经营权、租赁权、土地使用权、矿产资源勘探权和采矿权、商标权、版权、计算机软件等无形资产评估的方法无形资产评估方法直接关系到评估结果,我国无形资产评估实践中,往往由于不能运用科学的方法,造成较大的误差,要深入研究各类无形资产的评估方法,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综合我国评估工作的具体实践加以创新。现行的无形资产计算方法主要有市价法、收益法和成本法三种。
1、市场价值法。该法根据市场交易确定无形资产的价值,适用于专利、商标和版权等,一般是根据交易双方达成的协定以收入的百分比计算上述无形资产的许可使用费。该法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由于大多数无形资产并不具有市场价格,有些无形资产是独一无二的,难以确定交易价格,其次,无形资产一般都是与其他资产一起交易,很难单独分离其价值。
2、收益法。此法是根据无形资产的经济利益或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计算无形资产价值。诸如商誉、特许代理等。此法关键是如何确定适当的折现率或资本化率。这种方法同样存在难以分离某种无形资产的经济收益问题。此外,当某种技术尚处于早期开发阶段时,其无形资产可能不存在经济收益,因此不能应用此法进行计算。
3、成本法。该法是计算替代或重建某类无形资产所需的成本。适用于那些能被替代的无形资产的价值计算,也可估算因无形资产使生产成本下降,原材料消耗减少或价格降低,浪费减少和更有效利用设备等所带来的经济收益,从而评估出这部分无形资产的价值。但由于受某种无形资产能否获得替代技术或开发替代技术的能力以及产品生命周期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无形资产的经济收益很难确定,使得此法在应用上受到限制。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六十条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1年前 -
商标属于无形资产,无形资产是会计学上的无形资产,将无形资产是狭义的理解为专利权,商标权等。商标是一种法定的权利,是没有实物形态的。因此商标权在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是属于无形资产科目的。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独占使用权。在有效期限之内,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超过有效期限不进行续展手续,就不再受到法律的保护。
属于无形资产的有,具体如下:
1、专利权:是指国家专利主管机关依法授予发明创造专利申请人对其发明创造在法定期限内所享有的专有权利,包括发明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
2、非专利技术:也称专有技术,是指不为外界所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采用了的,不享有法律保护的,可以带来经济效益的各种技术和诀窍;
3.商标权:是指专门在某类指定的商品或产品上使用特定的名称或图案的权利;
4、著作权:制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科学和艺术作品依法享有的某些特殊权利;
5、特许权:又称经营特许权,专营权,指企业在某一地区经营或销售某种特定商品的权利或是一家企业接受另一家企业使用其商标,商号,技术秘密等的权利;
6、土地使用权:指国家准许某企业在一定期间内对国有土地享有开发,利用,经营的权利;
7、商业秘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准则》第三十一条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长期使用而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商誉等。购入的无形资产,应当按实际成本记帐;接受投资取得的无形资产,应当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约定的价格记帐;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应当按开发过程中实际发生的支出数记帐。1年前 -
商标权属于毕备无形资产。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独占使用权。在有效期限之内,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超过有效期限不进行续展手续,就不再受到法律的保护。对侵犯注册雀数扮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注册商标的流程是什么
注册商标的流程如下:
1、当事人向商标局提出顷灶注册申请,提交申请文件;
2、由商标局在九个月内进行审查;
3、审查完毕后可予以初步审定公告,如果公告期满无异议的,商标局就可发给申请人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条
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本法所称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本法所称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的特殊事项,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2年前 -
商标权属于无形资产吗
商标权属于无形资产。
商标权有哪些特征
(一)独占性
又称专有性或垄断性,是指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独占使用悄缓权。赋予注册商标所有人独占使用权的基本目的,是为了通过注册建立特定商标与特定商品的固定联系,从而保证消费者能够避免混淆并能接受到准确无误的商品来源信息。换句话说,在商业中未经许可的所有使用,都将构成对商标专用权的侵害。
(二)时效性
指商标专用权的有效期限。在有效期限之内,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超过有效期限不进行续展手续,就不再受到法律的保护。各国的商标法,一般都规定了对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期限,有的国家规定的长些,有的国家规定的短些,多则二十年,少则七年,大多数是十年。我国商标法规定的商标专用权的有效期为十年。《商标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限届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旁雀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续展注册经核准后,予以公告。”
(三)地域性
指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受地域范围的限制。注册商标专用权仅在商标注册国享受法律保护,非注册国没有保护的义务。在我国注册的商标要在其他国家获得商标专用权并受到法律保护,就必须分别在这些国家进行注册,或者通过《马德里协定》等国际知识产权条约在协定的成员国申请领土延伸。
(四)财产性
商标专用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商标专用权的整体是智力成果,他凝聚了权利人的心血和劳动。智力成果不同于有形的物质财富,它虽然需要借助一定的载体表现,但载体本身并无太大的经济价值,体现巨大经济价值的只能是载体所蕴含的智力成果。比如“可口可乐”商标、“全聚德”商标等,其商标的载体:可乐、烤鸭等不是具有昂贵价值的东西,但其商标本身却是具有极高的经济价值,“可口可乐”商标经评估,其价值达到七百多亿美圆,而“全聚德”作为中国的民族品牌2005年的评估价值运运早为106.34亿元人民币。通过商标价值评估,这些商标可以作为无形资产成为企业出资额的一部分。
(五)类别性
类别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依照商标注册申请人提交的《商标注册申请书》中核定的类别和商品(服务)项目名称进行审查和核准。注册商标的保护范围仅限于所核准的类别和项目,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提供的《商标注册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为基础,国家商标局制定的《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将商品和服务总共分为45个类别,在相同或近似的类别及商品(服务)项目中只允许一个商标权利人拥有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在不相同和近似的类别中允许不同权利人享有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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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起固定资产减少的原因是报废、毁损、出售、投资转出。
固定资产丢失、盘亏一般是企业管理不善造成的。对于丢失、盘亏固定资产,必须查明原因,并填制“固定资产盘亏报告单”。明确责任,报经企业管理部门批准后处理。固定资产丢失、盘亏的,应先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报经批准转销时,再转入“营业外支出”科目。
程序
①核对固定资产清理明细帐与总帐的余额是否相符。
②检查固定资产清理的发生是否有正当理由,是否经技术部门鉴定,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③检查固定资产清理的转销是否查明原因并经适当授权批准,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④检查固定资产清理是否长期挂帐,如有,应作出记录,必要时进行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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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商标权属于无形资产。商标权作为一种为持有人带来贸易利益的知识产权,是符合无形资产的认定,因此商标权属于无形资产。因为商标权是一种法定的权利,是没有实物形态的,因此商标权在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是属于无形资产科目的。商标权是指商标主管机关依法授予商标所有人对其注册商标受国家法律保护的专有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五条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共同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共同享有和行使该商标专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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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属于,无形资产是会计学上的无形资产,将无形资产是狭义的理解为专利权,商标权等。商标是一种法定的权利,是没有实物形态的。因此商标权在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是属于无形资产科目的。
法律依据:《企业会计准则》 第三十一条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长期使用而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商誉等。购入的无形资产,应当按实际成本记帐;接受投资取得的无形资产,应当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约定的价格记帐;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应当按开发过程中实际发生的支出数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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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商标权属于无形资产。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独占使用权。在有效期限之内,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超过有效期限不进行续展手续,就不再受到法律的保护。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五条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共同向商标局燃友申请注册皮枝槐同一商标,共同享有和行使该商标专用权。
第六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搭键得在市场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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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是属于无形资产,无形资产通常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特许权,土地使用权等。是指专门在某类指定的商品或产品上使用特定的名称或图案的权利。
商标权:是指专门在某类指定的商品或产品上使用特定的名称或图案的权利。
其中社会无形资产通常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特许权,土地使用权等;自然无形资产包括不具实体物质形态的天然气等自然资源等。3年前 -
对照数据,写出主要原因。
或者固定资产报废原因;或者采购比年初少的原因;或者加速折旧造成固定资产原值减少的原因;或者固定资产毁损、出租等原因。4年前 -
你说的这个问题,属于会计实务范畴。
我的看法如下——
在实务中,固定资产减少的可能性主要有:
1、使用寿命终结正常报废;
2、非常损失(自然灾害、被盗等)
3、非货币性交易;
4、对外投资;
5、企业转产或者不能满足需要而处置;
6、因为特殊原因转作存货或淘汰;
7、其他减少的情形。
上述看法,供你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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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勘单位固定资产的减少,主要是由于出售、报废、毁损、盘亏、无偿调出以及对外投资等原因引起的。不同原因的固定资产减少,其会计处理方法也不同。下面分别予以介绍。
一、固定资产出售、报废、毁损
地勘单位购建的固定资产是为了生产经营服务的,随着生产经营活动的变化,有些固定资产不适用或不需要,地勘单位可以转让;有些固定资产由于使用而最终报废或因技术进步而提前报废;有些固定资产由于遭受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而毁损,这些都将引起固定资产的减少。
(一)会计科目设置
现行制度规定,地勘单位因出售、报废、毁损等原因减少固定资产应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进行核算,即在该科目计算固定资产的清理净损失或净收益。
“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核算地勘单位因出售、报废和毁损等原因转入清理的固定资产净值,以及在清理过程中发生的清理费用和清理收入,其借方登记转入清理的固定资产净值和清理费用,贷方登记清理的变价收入和应由责任人或保险公司承担的损失,期末借方或贷方余额,反映尚在清理中的固定资产净值及已发生的清理费用与已实现的变价收入相抵后之差额(即清理损失或清理收益)。
(二)核算程序
(1)地勘单位出售、报废、毁损的固定资产转入清理时,应按清理固定资产的净值,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按已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借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按固定资产账面余额(原值),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2)固定资产清理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以及支付的相关税费,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费”等科目。
(3)收回出售固定资产的价款或报废、毁损固定资产的残料收入时,按实际收到的出售价款以及残料变价收入等,借记“银行存款”、“材料”等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等科目。
(4)计算或收到应由保险公司或过失人赔偿的损失,按应获得的赔偿,借记“其他应收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5)固定资产清理完成后的净损失,属于生产经营期间正常的处理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由于自然灾害等非正常原因造成的,借记“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需要说明的是,属于国家预算内地质工作使用的固定资产的毁损,报经批准后,借记“国家基金”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固定资产清理完成后的净收益,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处置非流动资产收益”科目。
二、固定资产对外投资
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包括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和对所属独立核算多种经营企业的投资,由于这两种投资行为既有同质性,又有管理上的差异性,因此,在核算上也有所不同。
(一)以固定资产向其他单位投资
地勘单位以固定资产向其他单位投资,意味着这些固定资产退出地勘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将其支配权让渡给被投资单位,因此,在会计处理上,应将其账面原值和已提折旧从账上转出。对投出固定资产现实价值的确定,涉及地勘单位对被投资单位应拥有的权益份额,按规定应通过资产评估或双方协商加以确认。确认的价值有可能与账面净值相同,也可能有差异,对这部分既不是地勘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结果,也不是对被投资单位权益的增减,而是投出资产现实价值的变动,所以,还应将这部分差异计入地勘发展基金。综上所述,地勘单位以固定资产对其他单位投资,其账务处理方法如下:
地勘单位投出新固定资产时,按购买时的账单金额或评估、协议确认的价值,借记“长期投资——其他投资”科目;按投出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贷记“固定资产”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地勘发展基金”科目。如果投出的固定资产是已使用的,按评估确认价值,借记“长期投资——其他投资”科目,按其已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其原值,贷记“固定资产”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地勘发展基金”科目。
(二)以固定资产向所属多种经营企业投资
地勘单位以固定资产向所属多种经营企业投资,与向其他单位投资,在性质上是基本相同的,在管理上的不同点主要体现在财务隶属关系上。地勘单位兴办的多种经营企业,虽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但其财务隶属关系并没有改变,仍然隶属于地勘单位,其经营成果仍是地勘单位整体经营业绩的一部分,在财务管理上还要接受主办单位的监督。正因为如此,地勘单位投给多种经营企业的固定资产,一般情况下,可以固定资产原账面价值作为投资金额转账,如果是与其他单位联合兴办的,则应进行评估确认,发生评估价值与账面净值的差额,比照对其他单位投资的核算方法处理。
三、固定资产盘亏
地勘单位发生固定资产的盘亏,应先按其账面价值和已提折旧冲减“固定资产”、“累计折旧”科目余额,同时,按其净值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报经批准后,再按批准数转入“营业外支出”科目列销。
地勘单位在财产清查中发生的固定资产盘亏时,按固定资产的净值,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科目,按其已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借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按固定资产原价,贷记“固定资产”科目。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处理时,按可收回的保险赔偿或过失人赔偿,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按应计入营业外支出的金额,借记“营业外支出——固定资产盘亏损失”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科目。
四、无偿调出固定资产
地勘单位因机构调整改变隶属关系无偿调出固定资产,应按净值,借记“国家基金”科目,按已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账面原值,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4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