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算固定资产?什么是资产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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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具体特征如下:
1、固定资产是一种有形的资产,具有实物形态。而有些无形资产也符合固定资产的其他特征:例如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无形资产,但是,它没有实物形态,所有不能划分为固定资产,这就是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区别;
2、固定资产是为了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是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一个企业持有固定资产的目的是为了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是经营管理,而不是直接用于出售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企业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机器设备类固定资产属于出租固定资产的概念范围;但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建筑物,则不属于固定资产出租的范围,而是属于企业的投资性房地产。
哪些固定资产不需要计提折旧
1、已估价单独人账的土地;
2、房屋和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资产;
3、建设工程交付使用前的固定资产;
4、以经营租赁方式租人的固定资产;
5、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6、提前报废和淘汰的固定资产;
7、国家规定其他不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的会计分录
1、借:固定资产清理(原值与折旧额的差额)
累计折旧(该资产总的折旧额)
贷:固定资产(原值)
2、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到的钱)
贷:固定资产清理
3、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应缴税金-应缴增值税-销项税
4、当固定资产清理为借方余额时
借:营业外支出
贷:固定资产清理
5、当固定资产清理为贷方余额时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营业外收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
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
(一)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
(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三)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四)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五)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
(六)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七)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1年前 -
国有资产转让,是指依法将国家对企业的出资所形成的权益转移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按照国家规定无偿划转国有资产的除外。公告期为20个工作日,由产权交易机构刊登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经济或金融类报刊和产权交易机构的网站上,公开披露有关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信息,广泛征集受让方。
程序规定
决议
确定转让方主体。主体确定的依据是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如果转让标的物是企业有形资产,则企业本身为转让方;如果转让标的物是企业股权,则企业的投资方即股东为转让方。
转让方案形成决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应当做好可行性研究,按照内部决策程序进行审议,并形成书面决议。如国有独资企业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国有独资公司由董事会审议,没有设立董事会的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同时转让方案还应听取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
将转让方案形成的决议向主管部门申请批准。
决定或批准
这一环节是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资产转让事项的首次审批,主要是对企业内部资产转让决议的审核。
清产核资及财务审计
清产核资应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移交清册,做到账、卡、物、现金等齐全、准确、一致,要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核实和界定国有资本金及其权益,其中国有企业借贷资金形成的净资产必须界定为国有资产。财务审计由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包括对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离任审计。
必须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
由转让方按照《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聘请具备资格的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范围包括企业的有形资产如机器、房产、土地使用权和无形资产如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商誉等,另外还包括股权。评估基础是清产核资和财务审计结果。
公告
公告期为20个工作日,由产权交易机构刊登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经济或金融类报刊和产权交易机构的网站上,公开披露有关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信息,广泛征集受让方。
选择受让方
经公告产生两个以上受让方时,以拍卖或招投标方式进行产权交易。只有一个受让方的,可采取协议方式转让。此时受让方的资质、商业信誉、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管理能力、资产规模都将成为转让是否成功必要条件。
签订合同
转让成交后,转让方和受让方签订国有资产转让合同,取得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如果是以协议方式转让的,应当将双方草签的协议提交公司决策层审议,如国有独资企业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国有独资公司由董事会审议,没有设立董事会的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
审批备案
转让方将股权转让的相关文字书面材料报国有产权主管部门审批或备案登记。
产权变更登记
转让方和受让方凭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以及相应的材料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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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前 -
财产转让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的转让行为。
在法律上对财产转让范围没有限制,只要是拥有完全所有权并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即可,但是对财产转让所得有规定。
财产转让所得的范围界定:
1.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收入。
2.财产转让所得的计征方法:按次计征
3.财产转让所得的特殊规定:
(1)对我国境内上市公司的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税目征收个人所得税,但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8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