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调扇属于固定资产吗?长期待摊费用属于流动资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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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待摊费用属于资产类科目,在资产负债表非流动资产下“长期待摊费用”项目体现,但是长期待摊费用的最终归属是利润表中的各项费用,根据摊销期限,分期摊销到损益。长期待摊费用是账户用于核算企业已经支出,但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包括固定资产修理支出、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以及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的其他待摊费用。
在“长期待摊费用”账户下,企业应按费用的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按照费用项目披露其摊余价值,摊销期限、摊销方式等。
旧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1)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除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以外,应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待企业开始生产经营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期的损益。
(2)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应当在租赁期限与预计可使用年限两者孰短的期限内平均摊销。
(3)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采取待摊方法的,实际发生的大修理支出应当在大修理间隔期内平均摊销。
(4)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其他单位发行股票支付的手续费或佣金减去发行股票冻结期间的利息收入后的相关费用,从发行股票的溢价中不够抵销的,或者无溢价的,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在不超过2年的期限内平均摊销,计入管理费用。
(5)其他长期待摊费用应当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摊销
1、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按照固定资产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从定义可以看出,改扩建一般情况下是可以延长资产使用寿命的。对于“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而言,小企业准则规定是不能对折旧年限进行调整的,所以只能通过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并在固定资产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内分期摊销。
2、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按照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
承租方只在协议规定的期限内拥有对该资产的使用权,因而对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建支出,不能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只能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在协议约定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对于“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中核算原理和方法均一致。2年前 -
长期待摊费用指企业已经支出,但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虽说它是企业已经支出了,从定义看,一是企业已经为以后各受益期支付了款项,受益期较长,最少一年以上。如果将这笔支出全部作为付款期费用,就违背了“谁受益,谁负提”的原则,造成负担不合理。
因此对这种费用应作为待摊费用处理,又因为分期限在1年以上,所以称之为长期待摊费用,在各受益期内平均按其他标准摊销。所以是一种积蓄,当然为资产。
扩展资料
核算原则
旧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1)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除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以外,应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待企业开始生产经营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期的损益。
(2)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应当在租赁期限与预计可使用年限两者孰短的期限内平均摊销。
(3)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采取待摊方法的,实际发生的大修理支出应当在大修理间隔期内平均摊销。
(4)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其他单位发行股票支付的手续费或佣金减去发行股票冻结期间的利息收入后的相关费用,从发行股票的溢价中不够抵销的,或者无溢价的,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在不超过2年的期限内平均摊销,计入管理费用。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长期待摊费用 2年前 -
空调属于固定资产类别如下:
公司购买的空调,可计入固定资产电子设备,可设置固定资产明细: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电子设备-XX空调,次月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
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
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时,才能加以确认:
1、该固定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折旧概述:
企业应当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
影响固定资产折旧的主要因素:
1、固定资产原价,是指固定资产的初始取得成本。
2、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企业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了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2年前 -
长期待摊费用属于非流动资产.但肯定不是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符合无形资产定义中的可辨认性标准:
1、能够从企业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够单独或者与相关合同、资产或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移、授予许可、租赁或者交换。
2、源自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无论这些权利是否可以从企业或其他权利和义务中转移或者分离。
无形资产主要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
商誉的存在无法与企业自身分离,不具有可辨认性,不属于本章所指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具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无形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帐款、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专利权、商标权等,因为它们没有物质实体,而是表现为某种法定权利或技术。但是,会计上通常将无形资产作狭义的理解,即将专利权、商标权等称为无形资产。6年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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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资产负债表中属于“其他资产”,新会计准则中属于“非流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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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已经支出,但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不能全部计入当年损益,应当在以后年度内分期摊销,具体包括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及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其他待摊费用。根据新会计准则规定,开办费和修理费均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其中开办费计入当期管理费用,修理费计入销售费用或管理费用(即修理费一律费用化)。其中开办费是指企业在筹建期间内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员工薪酬、办公费用、培训支出、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的借款费用等。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待摊费用,都在本科目按规定进行摊销。其在资产负债表中的数额,反映的是企业各项尚未摊销完的长期待摊费用的摊余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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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对长期待摊费用的规定:
⑴税法规定的第一项长期待摊费用,即“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其中的固定资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两种,改建支出则包括改变房屋或者建筑物结构和延长使用年限,但这两种情形不需要同时具备,其支出按照固定资产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⑵税法规定的第二项长期待摊费用,即“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其中的固定资产仍然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两种,租入固定资产包括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两种形式,其改建支出也包括两种情形,即改变房屋或者建筑物结构和延长使用年限,但这两种情形不需要同时具备。改建支出的摊销期,是按照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但是如果改建支出的摊销期在会计制度中已经明确的,则按会计制度处理。如果企业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则应予资本化,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合理进行摊销。租入固定资产的修理费支出,则可一次性扣除等。
⑶税法规定的第三项长期待摊费用,即“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将会计上作为修理费用的支出分为大修理和非大修理两
类。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支出:1.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2.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
上。税法规定的大修理支出,按照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⑷税法规定的第四项长期待摊费用,即“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少于3年。
7年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