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进项税可以抵扣吗?动产是资产吗?

胡行娟 理财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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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肖佳梦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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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修订前的增值税条例规定,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为减轻企业负担,实现增值税转型,修订后的增值税条例删除了有关不得抵扣购进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的规定,允许纳税人抵扣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二)根据财税[2008]170号通知第三条规定:东北老工业基地、中部六省老工业基地城市、内蒙古自治区东部地区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2009年1月1日以后发生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不再采取退税方式,其2008年12月31日以前(含12月31日,下同)发生的待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期末余额,应于2009年1月份一次性转入“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
    (三)根据财税[2008]170号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包括接受捐赠、实物投资)或者自制(包括改扩建、安装)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可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以下简称增值税扣税凭证)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其进项税额应当记入“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
    2年前 0条评论
  • 刘勃飞的头像
    刘勃飞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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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定资产进项税可以抵扣。
    既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不含免征增值税项目)也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以下简称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
    人消费的固定资产可以进行抵扣。
    所谓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 12 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
    2年前 0条评论
  • 棣棣的头像
    棣棣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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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正面回答
    购进固定资产,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又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或集体福利等,其进项税额允许全额抵扣,其进项税额应自取得之日起分两年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60%,第二年抵扣比例:40%。
    二、分析
    固定资产进项税指的是企业购买固定资产时取得的可抵扣的专用发票进项税额。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者承担的增值税税额。进项税额是指当期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缴纳的增值税税额。进项税额是已经支付的钱,在编制会计账户的时候记在借方。
    三、固定资产账务处理过程?
    1、外购固定资产。企业购入固定资产时,按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运输费、装卸费和其他相关税费等,借记在建工程科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建造固定资产。企业自行建造固定资产,应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成本。自建固定资产应先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再从在建工程科目转入固定资产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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