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分国有资产罪判几年?资产负债表中的未分配利润怎么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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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分配利润计算公式:
经营净收入=经营收入-经营费用-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生产税+出租房屋净收入、出租其他资产净收入和自有住房折算净租金等。财产净收入不包括转让资产所有权的溢价所得。
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率= (报告期人均可支配收入/基期人均可支配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100%。
货币资金+存货+固定资产净额,即现金+银行存款+原材料+库存商品+生产成本+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扩展资料:
企业当年实现的利润总额可按以下顺序进行分配:
1、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用利润弥补亏损无须专门作会计分录)
2、交所得税
3、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公益金;(盈余公积用于弥补亏损或转增资本;公益金只能用于职工集体福利)
4、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5、分配优先股股利;
6、分配普通股股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未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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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表最后一项”净利润”的数加上你资产负债表上”未分配利润”的年初数,就是未分配利润的数了。再一种就是你看你帐上”本年利润”科目的余额加上”未分配利润”科目的余额就是资产负债表上的未分配利润的数了。
表示公司总资产中有多少是通过负债筹集的,该指标是评价公司负债水平的综合指标。同时也是一项衡量公司利用债权人资金进行经营活动能力的指标,也反映债权人发放贷款的安全程度。
扩展资料:
资产负债表(the Balance Sheet)亦称财务状况表,表示企业在一定日期(通常为各会计期末)的财务状况(即资产、负债和业主权益的状况)的主要会计报表。
资产负债表利用会计平衡原则,将合乎会计原则的资产、负债、股东权益”交易科目分为“资产”和“负债及股东权益”两大区块,在经过分录、转帐、分类帐、试算、调整等等会计程序后,以特定日期的静态企业情况为基准,浓缩成一张报表。
其报表功用除了企业内部除错、经营方向、防止弊端外,也可让所有阅读者于最短时间了解企业经营状况。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资产负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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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利润”账户的金额只有在年脊启度终了时才能结转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它在以后年度可继续进行分配,在未进行分配之前,属于所有者权益的组成部分。
从数量上来看,未分配利润是期初未分配利润加上本期实现的净利润,减去提取的各种盈余公积和分出的利润后的余额。
未分配利润有两层含义:一是留待以后年度处理的利润;二是未指明特定用途的利润。相对于所有者权益的其他部分来说,企业对于未分配利润的使用有较大的自主权。
扩展资料
一、资产负债表各项目均需填列“年初余额”和“期末余额”两栏。
资产负债表的“年初余额”栏内的各项数字,应根据上年年末资产负债表的“期末余额”栏内所列数字填列。如果上年度资产负债表规定的各个项目的名称和内容与本年度不一致升野坦,应按照本年度的规定对上年年末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名称和数字进行调整,填入本年度的“年初余额”栏内。
二、资产负债表的“期末余额”栏主要有以下六种填列方法:
1、根据总账科目余额直接填列。
在资产负债表中,大部分项目都是按照这种方法进行填列的。比如:“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工程物资”、“固定资产清理”、“短期借款”、“应付票据”、“资本公积” 等。
2、根据几个总账科目的期末余额计算填列。
比如:“货币资金”项目,需根据“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三个总账科目的期末余额的合计数填列。即:
货币资金 = 库存现金 + 银行存款 + 其他货币资金
3、根据明细账科目余额计算填列。
比如:应收账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预付账款、开发支出以及应付职工薪酬、一年内到期的非吵桐流动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和未分配利润等。要特别提醒大家注意的是:应收、应付、预收、预付项目的填列计算。
4、根据总账科目和明细账科目余额分析计算填列。
比如:长期借款、长期待摊费用、其他非流动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负债等。
长期借款的列报金额 = 长期借款总账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长期待摊费用的列报金额 = 长期待摊费用总账余额 - 将于一年内摊销的数额
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列报金额 = 其他非流动资产总账余额 – 将于一年内收回的非流动资产的数额
其他非流动负债的列报金额 = 其他非流动负债总账余额 – 将于一年内偿还的非流动负债的数额
5、根据有关科目余额减去其备抵科目余额后的净额填列。
比如:“应收票据”、“长期股权投资”、“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等。
大家着重要掌握的是: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项目的填列计算。具体的计算公式如下:
固定资产的列报金额 = 固定资产科目余额 – 累计折旧 –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无形资产的列报金额 = 无形资产科目余额 – 累计摊销 –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6、综合运用上述填列方法分析填列。
比如:“存货”项目。“存货”项目,需要根据“原材料”、“委托加工物资”、“ 周转材料”、“材料采购”、“在途物资”、“发出商品”、“材料成本差异”等总账科目期末余额的分析汇总数,再减去“存货跌价准备”科目余额后的净额填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未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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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填写如下:
1、在个别报表模板-利润表中增加利润分配的报表项目,包含年初未分配利润,其中,年初则衡为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年初数或手工录入;
2、在工作底稿模板-利润表中增加利润分配的报表项目,包含年初、年末未分配利润两行,年初为个别报表汇总数,年末未分配利润设置公式,=年初+本年-已分配;
3、在工作底稿模板-资产负债表的“未分配利润”设置公式,=REF(利润表!年末未分配利润调整后的汇总数)
4、在工作底稿重算时,设置重算顺序为利润表先算。
扩展资料:
资产负债表中的本年利润需要根据未分配利润项目来填写,即本年利润和利润分配相加即可。本年利润也是某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本年利润的期末余额可能会在借方,也可能出现在贷方。
如果本年利润的期末余额在贷方,则与利润分配的期末余额相加。如果本年利润的期末余额在借方,则与利润分配的期末余额相减。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当期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凳盯梁
二、企业期(月)末结转利润时,应将各损益类科目的金额转入本科目,结平各损益类科目。结转后本科目的贷方余额为当期实现的净利润;借方余额为当期发生的净亏损。
三、年度终了,应将本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结出的本年实现的净利润,转入“利润分配”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如为净亏损做相反的会计分录。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本年枣运利润账户的余额表示年度内累计实现的净利润或净亏损,该账户平时不结转,年终一次性地转至利润分配一未分配利润账户
借:本年利润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如为亏损则作相反分录。年终利润分配各明细账只有未分配利润有余额,需将其他明细账转平,
借:利润分配一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提取盈余公积、向投资者分配利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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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解析:
根据 刑法 第三百九十六条: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 私分国有资产罪 判刑处以三年以上 有期徒刑 或者 拘役 ,并处或者单处 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顷消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私分国有资产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 私分国有资产罪量刑标准构成要件: 一、本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本罪是 单位犯罪 ,但根据法律规定只处罚私分国有资产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二、 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犯罪,行为须有明知是国有资产而故意违反国家规定,将其集体私分给个人的确定故意。如疏忽大意地误将国有资产当作企业资金加以集体私分者,不能成立本罪 三、本罪所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有资产的管理制度及其所有权。所谓国有资产,包括依法经由上述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国有资产。国家对单位的财经分配,有一整套宏观管理制度,如对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国有企业,实行承包经营者,国家均试行资金分帐制度:将该企业掌握的资金分为国家资金和企业资金。其中,凡国家资金,不得用作企业职工集体福利基金或用作职工奖励奖金等。 四、本罪在客观方面,本罪行为法人实施了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所谓违反国家规定,指违反了国家对此类单位的国有资产分配管理规定。例如违背了国家关于国有资金与企业资金的分帐比例管理制度,擅自将国有资金转为企业资金,进而私分国有资产者。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的认定:关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认定。关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它直接责任人员”的认定。 所谓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必须是在该犯罪活动中有主要决策责任的国有单位负责人或其他领导人员,具体应包括: (1)直接作出私分决定的单位负责人; (2)直接作出私分决定的单位分管领导; (3)参与集体研究并同意研究决定的领导; (4)具体指挥私分行为的领导。 私分国有资产罪量刑标准及司法解释: 所谓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指除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外,其他对该类犯罪行为负有责任的人员,也就是单位犯罪行为的直接实施或协助实施者。包括:(1)提出私分建议并具体策划私分行为的人员;所谓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指除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外,其他对该类犯罪行为负有责任的人员,也就是单位犯罪行为的直接实施或协助实施者。 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国家出资企业中 职务犯罪 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发[20210]49) 随着企业改制的不断推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国家出资企业中的 贪污 、 受贿 等职务犯罪案件时遇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这些新情况、新问题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和复杂性,需要结合企业改制的特定历史条件,依法妥善地进行处理。现根据刑 法规 定和相关政策精神,就办理此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关于国家出资企业工作人员在改制过程中隐匿公司、企业财产归个人持股的改制后公司、企业所有的行为的处理 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国家出资企业改制过程中故意通过低估资产、隐瞒债权、虚设 债务 、虚构产权交易等方式隐匿公司、企业财产,转为本人持有股份的改制后公司、企业所有,应雀神知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瞎中条的规定,以 贪污罪 定罪处罚。贪污数额一般应当以所隐匿财产全额计算;改制后公司、企业仍有国有股份的,按股份比例扣除归于国有的部分。 所隐匿财产在改制过程中已为行为人实际控制,或者国家出资企业改制已经完成的,以犯罪既遂处理。 第一款规定以外的人员实施该款行为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以 职务侵占罪 定罪处罚;第一款规定以外的人员与第一款规定的人员共同实施该款行为的,以贪污罪的共犯论处。 在企业改制过程中未采取低估资产、隐瞒债权、虚设债务、虚构产权交易等方式故意隐匿公司、企业财产的,一般不应当认定为贪污;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依法构成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或者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的犯罪的,依照该规定定罪处罚。 关于国有公司、企业在改制过程中隐匿公司、企业财产归职工集体持股的改制后公司、企业所有的行为的处理 国有公司、企业违反国家规定,在改制过程中隐匿公司、企业财产,转为职工集体持股的改制后公司、企业所有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以私分国有资产罪定罪处罚。 改制后的公司、企业中只有改制前公司、企业的管理人员或者少数职工持股,改制前公司、企业的多数职工未持股的,依照本意见第一条的规定,以贪污罪定罪处罚。 关于国家出资企业工作人员使用改制公司、企业的资金担保 个人贷款 ,用于购买改制公司、企业股份的行为的处理 国家出资企业的工作人员在公司、企业改制过程中为购买公司、企业股份,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公司、企业的资金或者金融凭证、有价证券等用于个人 贷款担保 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或者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以 挪用资金罪 或者 挪用公款罪 定罪处罚。 行为人在改制前的国家出资企业持有股份的,不影响挪用数额的认定,但量刑时应当酌情考虑。 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国家出资企业的工作人员为购买改制公司、企业股份实施前款行为的,可以视具体情况 不作为犯罪 处理。 关于国家工作人员在企业改制过程中的渎职行为的处理 国家出资企业中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公司、企业改制或者国有资产处置过程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的规定,以国有公司、企业人员失职罪或者国有公司、企业人员 滥用职权罪 定罪处罚。 国家出资企业中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公司、企业改制或者国有资产处置过程中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给其本人未持有股份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个人,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条的规定,以 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 定罪处罚。 国家出资企业中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公司、企业改制或者国有资产处置过程中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给特定关系人持有股份或者本人实际控制的公司、企业,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以贪污罪定罪处罚。贪污数额以国有资产的损失数额计算。 国家出资企业中的国家工作人员因实施第一款、第二款行为 收受贿赂 ,同时又构成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关于改制前后主体身份发生变化的犯罪的处理 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家出资企业改制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犯罪,在其不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后又实施同种行为,依法构成不同犯罪的,应当分别定罪,实行 数罪并罚 。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国家出资企业改制过程中隐匿公司、企业财产,在其不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后将所隐匿财产据为己有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以贪污罪定罪处罚。 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家出资企业改制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事先约定在其不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后收受请托人财物,或者在身份变化前后连续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以 受贿罪 定罪处罚。 关于国家出资企业中国家工作人员的认定 经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提名、推荐、任命、批准等,在国有控股、参股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应当认定为国家工作人员。具体的任命机构和程序,不影响国家工作人员的认定。 经国家出资企业中负有管理、监督国有资产职责的组织批准或者研究决定,代表其在国有控股、参股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中从事组织、领导、监督、经营、管理工作的人员,应当认定为国家工作人员。 国家出资企业中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家出资企业中持有个人股份或者同时接受非国有股东委托的,不影响其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认定。 关于国家出资企业的界定 本意见所称“国家出资企业”,包括国家出资的 国有独资公司 、国有独资企业,以及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 是否属于国家出资企业不清楚的,应遵循“谁投资、谁拥有产权”的原则进行界定。企业注册登记中的资金来源与实际出资不符的,应根据实际出资情况确定企业的性质。企业实际出资情况不清楚的,可以综合工商注册、分配形式、经营管理等因素确定企业的性质。 关于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具体贯彻 办理国家出资企业中的职务犯罪案件时,要综合考虑历史条件、企业发展、职工就业、社会稳定等因素,注意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严格把握犯罪与一般违规行为的区分界限。对于主观恶意明显、社会危害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严重犯罪,要坚决依法从严惩处;对于特定历史条件下、为了顺利完成企业改制而实施的违反国家政策法律规定的行为,行为人无主观恶意或者主观恶意不明显,情节较轻,危害不大的,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 对于国家出资企业中的职务犯罪,要加大经济上的惩罚力度,充分重视财产刑的适用和执行,最大限度地挽回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的损失。不能退赃的,在决定 刑罚 时,应当作为重要情节予以考虑。
法律依据:
私分国有资产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累计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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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利润表(损益表)”净利润”。
2、资产负债表上”未分配利润”的年初数。
两者相加就是未分配利润。
假如2008年12月31日终了,你的未分配利润是:20万元,在2009年1月31日终了,如果当月盈利:5万元,相应的你的资产负债表上的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就增加5万元,及变成:25万元;如果是亏损5万元,你的资产负债表上的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就减少5万元,及变成:15万元。
扩展资料:
检查未分配利润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未分配利润是企业年终结算时,当年所实现的利润与已分配利润调整的结果,其计算可以用下列公式表示:
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上年累计未分配利润+本年全年实现净利润-本年已分配利润;
本年已分配利润=被没收财产损失和违反税法的滞纳金及罚款+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提取盈余公积和法定公益金+分配给投资者的利润;
因此,查账人员应按上述公式检查其数额的正确性,进而对实现利润和利润分配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进行检查。例子如下:
某企业1995年亏损100 000元,1996~2000年连年实现利润10 000元,按规定可用税前利润弥补亏损,这样弥补之后,2001年度企业“未分配利润”明细账仍有借方余额50 000元(100 000-10 000×5),当年实现利润60 000元,企业便直接弥补亏损 50 000元,再计提所得税,造成错弊。
如果用税后利润弥补,2001年只能弥补亏损40 200元(60 000-60 000×33%),多弥补了 9 800元,当然此处也造成少交所得税16500元。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未分配利润
2年前 -
单位犯本罪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局源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九十六条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没腊腔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枯衫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2年前 -
? 一、 私分国有资产罪 新规定如何处罚 《 刑法 》第三百九十六条第一款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扰拍毁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或者 拘役 ,并处或者单处 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私分国有资产罪应该怎么认定? (一)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有资产的管理制度及其所有权。 所谓国有资产,包括依法经由上述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国有资产。例如税务机关掌握着的纳税人依法上交国家的税款等等。国家对单位的财经分配,有一整套宏观管理制度,例缓备如对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国有企业,凡实行承包经营者,国家均试行资金分帐制度,即将该企业掌握的资金分为国家资金和企业资金。其中,凡国家资金,不得用作企业职工集体福利基金或用作职工奖励奖金等。否则,即属违背国家对国有资产管理的不法行为,其中集体私分国有资产者,更进一步地侵犯了国有资产的所有权,数额较大者,即构成本罪。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主要表现为国有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本罪是 单位犯罪 ,但根据法律规定只处罚私分国有资产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犯罪。行为人须有明知是国有资产而故意违反国家规定,将其集体私分给个人的确定故意。如疏忽大意地误将国有资产当作企业资金加以集体私分贺扒者,不能成立本罪,但情节严重者,可按有关 渎职犯罪 处理。 要判断行为人私分国有资产的行为是否会构成私分国有资产罪,需要从私分国有资产罪的四个构成要件上看。如果私分国有资产的行为没有完全符合以上四个构成要件,则不成立私分国有资产罪,不能对其进行刑事处罚。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私分国有资产的行为,如果数额较大,情节严重的,会构成私分国有资产罪。2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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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私分国有资产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 公司 、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 应该说,私分国有资产罪是从贪污罪中分离出来的,但档知它与贪污罪又有许多不同之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行瞎消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神歼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年前 -
法律分析:刑法私分国有资产罪的判罪标准: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斗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私分国有资产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顷销胡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雀拦刑法》 第三百九十六条 第一款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年前 -
资产负债表的未分配利润是根据利润表(损益表)”净利润”以及资产负债表上的”未分配利润”的年初数填的。两者加在一起就是未分配利润了。假设2008年12月31日,你的未分配利润是20万元的话,在2009年1月31日终了,如果当月盈利是5万元,相应的你的资产负债表上的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就增加了5万元,因为就是变成了25万元;如果是亏损了5万元,你的资产负债表上的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就减少了5万元,也就是变成了15万元。
税后经营净利润和净利润的区别
1、计算公式的不同:净利润=利润的总额*(1-所得税的税率);而税后营业净利润=净利润+(利息支出+研究开发费用调整项-非经常性收益调整项)×(1-25%)。
2、含义的不同:净利润指的是企业当期的利润总额减去所得税后的金额,也就是企业的税后利润。所得税指的是企业将实现的利润总额按照所得税法当中规定的标准向国家计算缴纳的税金。它是企业的利润总额的扣减项目。而税后营业净利润指的是将公司不包括利息收支的营业利润扣除实付的所得税的税金之后的数额,加上折旧以及摊销等非现金支出,然后再减去营运资本的追加以及物业厂房设备以及其他的资产方面的投资。
3、指标意义的不同:净利润是一个企业经营的最终的成果,净利润多的话,企业的经营的效益就好;净利润少的话,企业的经营的效益就差,它是衡量一个企业的经营效益的主要的指标。而税后营业净利润是自由现金流量测算当中重要的概念之一。它表示的是公司根据收付实现制扣减所得税之后的营业的利润(也就是息前税后的利润)。因此,税后营业净利润实际上就是在不涉及资本结构的情况之下公司的经营所获得的税后的利润,也就是全部资本的税后的投资的收益,反映的是公司资产的盈利的能力。
2年前 -
1、以前年度每年12月损益表中:本年累积列中的净利润数之和;
2、资产负债表中:资本公积有数字
则:(1-2)就应该是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的数
当年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数=以前年度每年12月损益表“本年累积”列中的“净利润”数之和-[10%法定盈余公积金+5%公益金+根据股东大会可以计提任意公积金x%,(如果章程规定)+分配给股东的利润]
特别说明:这是比较复杂的问题,如果当年净利润是负数,就不计提各种金;如果是正数。也可能这里边已经包含用以前年度的利润弥补亏损的问题。
不是几句话能说清的。看看会计书吧5年前 -
资产负债表里未分配利润填列方法:在表结法下,如果编制的是年末的资产负债表,则应根据“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明细账户的余额填列;如果不是年末的资产负债表,则应根据“本年利润”科目的期末余额和“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的期初余额合并填列。
因为在表结法下,每个月只是将收入与成本费用的金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中,年末时才将本年利润的金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科目中,故年中时填列资产负债表时,是用未分配利润的余额加上本年利润的余额,年末时,本年利润的余额转入了未分配利润科目中,根据未分配利润科目余额填列就可以了。
未分配利润是指企业实现的净利润经过弥补亏损、提取盈余公积和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后留存在企业的、历年结存的利润。有两层含义:
1、是留待以后年度处理的利润;
2、是未指明特定用途的利润。
相对于所有者权益的其他部分来说,企业对于未分配利润的使用有较大的自主权。
进行未分配利润核算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未分配利润核算是通过“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进行的;
2、未分配利润核算一般是在年度终了时进行的,年终时,本年实现的净利润结转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的贷方。同时本年利润分配的数额结转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的借方;
3、年末结转后的“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的贷方期末余额反映累计的未分配利润,借方期末余额反映累计的未弥补亏损。
6年前 -
两种说法都对。
①本年利润的余额+利润分配的余额填写——这是基于账簿来说的。
②未分配利润=未分配利润的年初数+利润表里净利润的累计数(不考虑盈余公积、其他损益)。——这是基于资产负债表来说的。
为什么我用①和②算出来的数据不一样呢?——这是你有记错的帐,或没结转完的账。
正常的帐,利润分配科目里面,只有未分配利润这个二级科目下面有余额,其他二级科目的余额应全部结转到未分配利润这个二级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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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惧恶意采纳刷分
坚持追求真理真知6年前 - 一般情况下未分配利润我是根据总账里的①本年利润的余额+利润分配的余额填写的,---这个数字肯定是对的。
有人说②未分配利润=未分配利润的年初数+利润表里净利润的累计数(不考虑盈余公积、其他损益)---如果本年度没有进行利润分配以及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话,也是对的;不够全面。
希望能帮助到你!
11年前 -
②未分配利润=未分配利润的年初数+利润表里净利润的累计数对头。总账里的①本年利润的余额+利润分配的余额这个公式不成立哈!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期初余额+本期净利润+本期利润分配+本期权益其他变动哈!11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