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明细表怎么填?吴昕的资产现在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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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管理是一项很头疼的事情,因为具体实物使用部门随意性太强,必须制定一定的固定资产管理考核办法,比如更新、拆除、报废等等。
1、先根据原来的固定资产明细账与实物核对一下。根据资产情况与实物管理员统一编出位号。位号相当关键,位号是唯一的,固定资产盘点时有用。核对完账目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出现盘亏、报废情况要报批的。
2、根据05年帐,建09年的固定资产明细账,可以用EXCEL电子表的形式,要反映出固定资产的入账月份、固定资产原价、净残值、折旧年限,月折旧额、累计折旧、净值、以及购入单位、数量、型号、使用部门等信息。
3、每月根据电子表格计算本月应计提的折旧。
扩展资料:
对于“固定资产”这个会计科目来说,主要是核算固定资产的原则,并以固定资产项目进行明细分类,从而进行核算。固定资产明细帐一般都会采用卡片的方式,所以我们称之为固定资产卡片。
对于这个固定资产卡片来说,一般都是一式两份的方式进行保存,第一份由使用部门进行登记并进行保管,第二份是由财务部门进行保管。
为了防止固定资产卡片丢失的现场,固定资产的管理部还要设立“固定资产卡片登记簿”进行管理固定资产卡片。“固定资产卡片登记簿”登记的内容要求逐一进行登记的卡片的开设和注销情况。
对于会计部让来说,分类反映固定资产的使用、保存、变动情况,必须要设置“固定资产登记簿”也就是二级帐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固定资产明细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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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优惠明细表》填报说明
一、适用范围及总体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A200000)附表,适用于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6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适用范围的公告》(2019年第66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8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疫情防控保供等税费政策实施期限的公告》(2020年第28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31号)等文件规定,享受资产加速折旧、摊销和一次性扣除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填报。不享受资产加速折旧、摊销和一次性扣除优惠政策的纳税人,无需填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1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等规定,上述政策仅适用于汇算清缴,纳税人在月(季)度预缴申报时不填报本表。
(二)总体说明
1.本表主要目的
(1)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本年度内享受相关文件规定的资产加速折旧、摊销和一次性扣除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在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时对其相应资产的折旧、摊销金额进行纳税调整,以调减其应纳税所得额。
(2)实施减免税核算。对本年度内享受上述文件规定的资产加速折旧、摊销和一次性扣除优惠政策的纳税人,核算其减免税情况。
2.填报原则
纳税人享受文件规定资产加速折旧、摊销和一次性扣除优惠政策,应按以下原则填报:
(1)按照上述政策,本表仅填报执行加速折旧、摊销和一次性扣除政策的资产,不执行上述政策的资产不在本表填报。
(2)自该资产开始计提折旧、摊销起,在“享受加速政策计算的折旧摊销金额”大于“按照税收一般规定计算的折旧摊销金额”的折旧、摊销期间内,必须填报本表。
“享受加速政策计算的折旧摊销金额”是指纳税人享受文件规定资产加速折旧、摊销优惠政策的资产,采取税收加速折旧、摊销或一次性扣除方式计算的税收折旧、摊销额。
“按照税收一般规定计算的折旧摊销金额”是指该资产按照税收一般规定计算的折旧、摊销金额,即该资产在不享受加速折旧、摊销政策情况下,按照税收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以直线法计算的折旧、摊销金额。对于享受一次性扣除的资产,“按照税收一般规定计算的折旧摊销金额”直接填报按照税收一般规定计算的1个月的折旧、摊销金额。
(3)自该资产开始计提折旧、摊销起,在“享受加速政策计算的折旧摊销金额”小于“按照税收一般规定计算的折旧摊销金额”的折旧、摊销期间内,不填报本表。资产折旧、摊销本年先后出现“税收折旧、摊销大于一般折旧、摊销”和“税收折旧、摊销小于等于一般折旧、摊销”两种情形的,在“税收折旧、摊销小于等于一般折旧、摊销”期间,仍需根据该资产“税收折旧、摊销大于一般折旧、摊销”期内最后一期折旧、摊销的有关情况填报本表,直至本年最后一次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
(4)以前年度开始享受加速政策的,若该资产本年符合第(2)条原则,应继续填报本表。
二、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一)行次填报
1.第1行“一、加速折旧、摊销(不含一次性扣除)”:根据相关行次计算结果填报。根据《企业所得税申报事项目录》,在第1.1行、第1.2行填报税收规定的
资产加速折旧、摊销(不含一次性扣除)优惠事项的具体信息。同时发生多个事项的可以增加行次,但每个事项仅能填报一次。一项资产仅可适用一项优惠事项,不得重复填报。
2.第2行“二、一次性扣除”:根据相关行次计算结果填报。根据《企业所得税申报事项目录》,在第2.1行、第2.2行填报税收规定的资产一次性扣除优惠事项的具体信息。发生多项且根据税收规定可以同时享受的优惠事项,可以增加行次,但每个事项仅能填报一次。一项资产仅可适用一项优惠事项,不得重复填报。
(二)列次填报
列次填报时间口径:纳税人享受加速折旧、摊销和一次性扣除优惠政策的资产,仅填报采取税收加速折旧、摊销计算的税收折旧、摊销额大于按照税法一般规定计算的折旧、摊销金额期间的金额;税收折旧、摊销小于一般折旧、摊销期间的金额,不再填报本表。同时,保留本年税收折旧、摊销大于一般折旧摊销期间最后一期的本年累计金额继续填报,直至本年度最后一期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
1.第1列“本年享受优惠的资产原值”填报纳税人按照文件规定享受资产加速折旧、摊销和一次性扣除优惠政策的资产,会计处理计提折旧、摊销的资产原值(或历史成本)的金额。
2.第2列“账载折旧摊销金额”填报纳税人按照文件规定享受资产加速折旧、摊销和一次性扣除优惠政策的资产,会计核算的本年资产折旧额、摊销额。
3.第3列“按照税收一般规定计算的折旧摊销金额”填报纳税人按照文件规定享受资产加速折旧、摊销优惠政策的资产,按照税收一般规定计算的允许税前扣除的本年资产折旧、摊销额;享受一次性扣除的资产,本列填报该资产按照税法一般规定计算的一个月的折旧、摊销金额。所有享受上述优惠的资产都须计算填报一般折旧、摊销额,包括税收和会计处理不一致的资产。
4.第4列“享受加速政策计算的折旧摊销金额”填报纳税人文件规定享受资产加速折旧、摊销和一次性扣除优惠政策的资产,按照税收规定的加速折旧、摊销方法计算的本年资产折旧、摊销额和按上述文件规定一次性税前扣除的金额。
5.第5列“纳税调减金额”
纳税人按照文件规定享受资产加速折旧、摊销和一次性扣除优惠政策的资产,在列次填报时间口径规定的期间内,根据会计折旧、摊销金额与税收加速折旧、摊销金额填报:
当会计折旧、摊销金额小于等于税收折旧、摊销金额时,该项资产的“纳税调减金额”=“享受加速政策计算的折旧摊销金额”-“账载折旧摊销金额”。
当会计折旧、摊销金额大于税收折旧、摊销金额时,该项资产“纳税调减金额”按0填报。
6.第6列“享受加速政策优惠金额”:根据相关列次计算结果填报。本列=第4-3列。
三、表内、表间关系
(一)表内关系
1.第1行=第1.1+1.2+行。
2.第2行=第2.1+2.2+行。
3.第3行=第1+2行。
4.第6列=第4-3列。
(二)表间关系
第3行第5列=表A200000第6行。
1年前 -
填报纳税人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75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
2014年及以后年度新增固定资产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年数总和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加速折旧以及一次性税前扣除(统称加速折旧)方法的项目和金额。
其中,六大行业所属企业本期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年数总和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加速折旧计算的折旧额归集至《资产折旧、摊销情况及纳税调整明细表》(编号A105080)的相应固定资产类别“新增固定资产加速折旧额”一栏。
扩展资料:
在纳税申报表中,除了有11项的年所得项目以外,还有每项对应的“应纳税额”、“已缴(扣)税额”、“抵扣税额”、“应补(退)税额”。
其中按照税法规定属于免税或免征的所得的项目在“应纳税额”中按0填写;对已经缴纳或已经由单位扣缴的税款在“已缴(扣)税额”中填写;按税法规定允许抵扣的税款在“抵扣税额”中填写;“应补(退)税额”中填写的,是“应纳税额”与“已缴(扣)税额”、“抵扣税额”的差额部分。
扣缴义务人应于签订合同或协议后20日内将合同或协议副本,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办理有关扣缴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纳税申报表
2年前 -
在固定资产明细账上,找新购入的这个物品的类别,如果之前没有购入过,就新开一个账页来登记。
如办公室新购入一台空调,之前明细账上没有这个类别。就新开一个账页来登记空调。借方登记空调的金额。当此固定资产在报废清理时,才登记贷方。4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