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系统是无形资产吗?短期投资属于流动资产吗?

涵涵妈妈 理财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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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行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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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主观:

    软件属于无形资产。一般可归类 著作权 ,又称版权或非 专利 技术。如企业开发的软件对外进行销售,这些市场销售的软件,都要取得版权号,这类软件就属于著作权。 无形资产通常包括 专利权 ,非专利技术, 商标权 ,著作权,特许权, 土地使用权 。 (1)专利权:是指国家专利主管机关依法授予发明创造 专利申请 人对其发明创造在法定期限内所享有的专有权利,包括 发明专利 权,实用新型专利权和 外观设计专利 权。 (2)非专利技术:也称专有技术,是指不为外界所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采用了的,不享有法律保护的,可以带来经济效益的各种技术和诀窍。 (3)商标权:是指专门在某类指定的商品或产品上使用特定的名称或图案的权利。 (4)著作权:制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科学和艺术作品依法享有的一些特殊权利。 (5)特许权:又称经营特许权,专营权,指企业在一个地区经营或销售一种特定商品的权利或是一家企业接受另一家企业使用其 商标 ,商号,技术秘密等的权利。 (6)土地使用权:指国家准许某企业在一定期间内对国有土地享有开发,利用,经营的权利。 (7)商业秘诀。

    法律客观: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一条 为了保护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的权益,调整计算机软件在开发、传播和使用中发生的利益关系,鼓励计算机软件的开发与应用,促进软件产业和国民经济信息化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制定本条例。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计算机软件(以下简称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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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赫赫的头像
    赫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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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软件著作权属于无形资产,但是要通过增资的形式入账,直接申请的著作权是无法直接入账。
    法律依据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第八条 软件著作权人享有下列各项权利:
    (一)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在软件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对软件进行增补、删节,或者改变指令、语句顺序的权利;
    (四)复制权,即将软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五)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六)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软件的权利,但是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七)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软件的权利;
    (八)翻译权,即将原软件从一种自然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自然语言文字的权利;
    (九)应当由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软件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其软件著作权,并有权获得报酬。
    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其软件著作权,并有权获得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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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小丽的头像
    安小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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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软件是无形资产还是固定资产,据情况而定。如果纳税人所购入的电脑软件是与电脑一起购入的,并且达到固定资产的标准,那么按照现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必须将其作为固定资产的组成部分,计入固定资产,而不能单独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如果达不到固定资产的的确认条件,则作为期间费用处理。
    如果纳税人是单独购入的软件,而且所购置的软件也符合会计制度或者会计准则所规定的无形资产的确认条件,那么就应当确认为无形资产,按照无形资产的核算方法进行会计核算。如果不符合无形资产的确认条件,则作为期间费用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资产评估(以下称评估),是指评估机构及其评估专业人员根据委托对不动产、动产、无形资产、企业价值、资产损失或者其他经济权益进行评定、估算,并出具评估报告的专业服务行为。
    2年前 0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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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白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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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软件系统属于固定资产,按照固定资产入账,确定合理使用年限,并进行固定资产摊销。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价值达到一定标准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从会计的角度划分,固定资产一般被分为生产用固定资产、非生产用固定资产、租出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不需用固定资产、融资租赁固定资产、接受捐赠固定资产等。

    拓展资料:固定资产的价值一般比较大,使用时间比较长,能长期地、重复地参加生产过程。.在生产过程中虽然发生磨损,但是并不改变其本身的实物形态,而是根据其磨损程度,逐步地将其价值转移到产品中去,其价值转移部分回收后形成折旧基金。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如果具有不同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由此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表明这些组成部分实际上是以独立的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因此,企业应当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例如,飞机的引擎,如果其与飞机机身具有不同的使用寿命,适用不同折旧率和折旧方法,则企业应当将其单独确认为一项固定资产。

    固定资金作为固定资产的货币表现,也有以下特点:固定资金的循环期比较长,它不是取决于产品的生产周期,而是取决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固定资金的价值补偿和实物更新是分别进行的,前者是随着固定资产折旧逐步完成的,后者是在固定资产不能使用或不宜使用时,用平时积累的折旧基金来实现的。在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时,需要支付相当数量的货币资金,这种投资是一次性的,但投资的回收是通过固定资产折旧分期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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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乖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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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财务会计的角度来看,短期投资是属于流动资产。在未来一年内可以变现的。

    短期投资是指企业购入的各种能随时变现、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的有价证券,以及不超过一年的其他投资。有价证券包括各种股票和债券等,如购买其他股份公司发行的各种股票。

    政府或其他企业发行的各种债券(国库券、国家重点建设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和企业融资债券等); 其他投资如企业向其他单位投出的货币资金、材料、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 

    指企业购入能够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有价证券以及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其他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等。

    当企业现金暂时剩余时,选择流动性强的股票、债券、国库券进行投资是最好的理财方法,等到企业现金不足时,又可将投资出售获取现金。

    短期投资是企业用活资金的一种策略,当企业拥有的货币资金过多时,存在银行又不太合算,就可以用部分资金作短期投资,买股票、国库券之类的有价证券,以获得更高的收益 。

    扩展资料:

    短期投资属于流动资产,它具备下列特点:

    1、该投资必须随时可以上市流通。

    2、企业管理层有意在一个会计年度之内将其转变为现金。

    3、很容易变现。

    4、持有时间较短,短期投资一般不是为了长期持有,所以持有时间是不准备超过一年。但这并不代表必须在一年内出售,如果实际持有时间已经超过一年,除非企业管理当局改变投资目的,即改短期持有为长期持有,否则仍然作为短期投资核算。

    5、它是不以控制、共同控制被投资单位或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为目的而作出的投资。

    特别说明一点,对于有明确到期日的长期债权投资,即使剩余期限已短于一年,也不得将其转为短期投资,因为企业长期持有且直至到期日这一投资目的并未改变。

    但由于这部分资产实质上已变为流动资产,故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需在“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项下单独列示。

    注:此科目是旧会计准则科目,新会计准则将此列入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核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短期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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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婧的头像
    陈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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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短期投资在未来一年内是可以变现的,所以它属于流动资产。
      短期投资是指企业购入能够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有价证券以及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其他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等。
      短期投资应当按照以下原则核算:
      (一)短期投资在取得时应当按照投资成本计量。短期投资取得时的投资成本按以下方法确定:
      1.以现金购入的短期投资,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当单独核算,不构成短期投资成本。
      已存入证券公司但尚未进行短期投资的现金,先作为其他货币资金处理,待实际投资时,按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实际支付的价款减去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短期投资的成本。
      2.投资者投入的短期投资,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短期投资成本。
      3.企业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短期投资,或以应收债权换入的短期投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短期投资成本。如果所接受的短期投资中含有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减去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作为短期投资成本。涉及补价的,按以下规定确定受让的短期投资成本:
      (1)收到补价的,按应收债权账面价值减去补价,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短期投资成本;
      (2)支付补价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短期投资成本。
      本制度所称的账面价值,是指某科目的账面余额减去相关的备抵项目后的净额。如”短期投资”科目的账面余额减去相应的跌价准备后的净额,为短期投资的账面价值。
      4.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短期投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短期投资成本。涉及补价的,按以下规定确定换入的短期投资成本:
      (1)收到补价的,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确认的收益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减去补价后的余额,作为短期投资成本; (2)支付补价的,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和补价,作为短期投资成本。
      以原材料换入的短期投资,如该项原材料的进项税额不可抵扣的,则换入的短期投资的入账价值还应当加上不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以原材料换入的存货、固定资产等,按同一原则处理。
      (二)短期投资的现金股利或利息,应于实际收到时,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但已记入”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科目的现金股利或利息除外。
      (三)企业应当在期末时对短期投资按成本与市价孰低计量,对市价低于成本的差额,应当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企业计提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应当单独核算,在资产负债表中,短期投资项目按照减去其跌价准备后的净额反映。
      (四)处置短期投资时,应将短期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作为当期投资损益。
      企业的委托贷款,应视同短期投资进行核算。但是,委托贷款应按期计提利息,计入损益;企业按期计提的利息到付息期不能收回的,应当停止计提利息,并冲回原已计提的利息。期末时,企业的委托贷款应按资产减值的要求,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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