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资产怎么查?如何进行固定资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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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分工
1.为了更好的利用固定资产,实行固定资产归口管理,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维修与保养,建立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范,按照集中领导、归口管理的原则以固定资产的类别确定分工管理如下: 1.1财务部作为固定资产的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的明细帐卡。 1.2公司机器设备全部由生产部门归口管理. 1.3.生产部门负责生产车间设备的购建、安装、修理和使用管理。 1.4生产部门负责生产厂区动力设备的购建、安装、修理和使用管理。 1.5.公司仪器仪表设备应由技术中心归口管理。技术中心负责公司的仪器仪表的购置、修理和使用管理。 1.6公司的电子设备及厂房建筑物由综合部进行统一管理。 1.7综合部负责公司的通用电子计算机及附属设备购置、安装、维护和使用管理。 1.8综合部负责公司厂房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购置、安装、维护和使用管理。 1.9办公室负责公司运输工具的购置、维护和使用管理。职责
主管部门的职责
2.1随时掌握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 2.2负责监督配合使用单位做好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确保设备完好提高利用率,并定期组织设备的清点,保证帐、卡、物三相符。 2.3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搞好固定资产的分类,统一编号,建立固定资产档案,登记账卡,负责审批并办理验收、调拨、报废、封存、启用等事项。 2.4根据使用部门的使用情况,组织编制设备大中修维修计划,按期编报设备更新计划。 2.5严肃财经纪律,对违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擅自赠送、变卖、拆除固定资产的行为和破坏固定资产的现象,要严格追查责任,视情节给予处罚。使用部门的职责
3.1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负责本单位的设备管理工作,应设置专职或兼职的设备管理员,各生产班组要设置工人设备管理员,每台设备要明确使用、保管、维护的责任者。 3.2 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制度,确保设备的完好、清洁、润滑和安全使用。 3.3 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固定资产的领用、调出、报废必须经主管部门及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动、报废,更不能自行外借和变卖。 3.4 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定期组织固定资产的盘点,做到帐、卡、物三相符。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领用
4.1 由于生产、研制需要,各单位购置固定资产必须提前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相关部门负责购置。 4.2购设备进厂后,由相关单位开箱检查、验收,设备安装完毕后填“设备使用单”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根据“设备使用单”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并通知使用单位。 4.3 基本建设项目完工时,由基建部门办理“基建项目完工单”,报主管部门。固定资产的调拨与转移
5.1 凡列入公司的固定资产未经公司主管领导和总经理批准,任何单位不得擅自调拔、转移、借出和出售。 5.1 .1 公司内部设备的调拨与转移,必须通过主管部门办理资产转移手续,同时由调出、调入单位的双方领导及经办人签字后,由财务部门办理转帐手续, 并通知相关的会计进行帐、卡交接。 5.2 公司对外的设备调拨和转移一般实行有偿价调拨方式, 设备主管部门根据设备的使用年限、折余价值、新旧程度按质论价,原则上调出设备的价值不得低于设备的折余价值, 对外处理设备必须由主管部门提出处理价值,报总经理签字方可处理,办理有关财务手续。 5.3 未经主管部门同意,各使用部门无权办理设备转移及处理,一经发现,将追究部门及经办人的责任。固定资产的报废与封存
6.1 公司的固定资产报废处理时,须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设备报废单一式三份由财务部门将其净损失上报总经理批复后,办理报废相关手续。 6.2 凡符合下列条件可申请报废: 6.2.1 超过使用年限,主要结构陈旧,精度低劣生产率低,耗能高,而且不能改造利用的。 6.2.2 不能动迁的设备,因工房改造或工艺布置改变必须拆除的。 6.2.3 腐蚀严重无法修复或继续使用要发生危险的。 6.2.4 绝缘老化,磁路失效,性能低劣无修复价值的。 6.2.5 因事故或其他自然灾害,使设备遭受损坏无修复价值的。 6.3 凡经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不能继续在生产线上使用,主管部门与使用部门要及时作价处理。 处理后的固定资产由主管部门和使用部门一起办理固定资产的注销手续, 对外处理报废固定资产时由主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总经理批准,变价收入上交财务部。 6.4 凡停用三个月以上的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封存、保管。 6.5闲置设备和封存设备启封后,由使用部门填写启封单,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使用。固定资产的清查
7.1 为了保护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各部门必须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清查、盘点,以掌握固定资产的实有数量,查明有无丢失、 毁损或未列入帐的固定资产,保证账实相符。 7.2固定资产每年至少清查一次。遇有下列情况,应当对有关固定资产进行全部或部分的临时清查: (一)直接经管固定资产的人员调动工作; (二)因机构、业务变动,办理财产交接; (三)固定资产发生非常损失事故; (四)单位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决定进行的临时抽查。 7.3根据固定资产清查的范围和任务,成立由资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使用部门、技术人员和实物保管人员参加的清查小组。组长由主管固定资产的公司领导担任。 7.4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以前,财务部门必须检查有关财产增减变动的凭证是否齐全,如有尚未入账的会计事项,应当及时入账,主动与固定资产管理、仓库以及其他有关部门核对各项固定资产的收、付记录,做到清查前的账目相符。 7.5经管固定资产的人员,在清查以前,应当将所经管的固定资产进行整理,对尚未点验入库和应当调拨出库的固定资产,尽可能做好入库和出库手续,避免发生重点、漏点等差错。 7.6固定资产清查应当逐一点清实物,包括查明固定资产的实有数与账面结存数是否相符,固定资产的保管、使用、维修、报废和转让等情况是否正常等等。发现没有入账的固定资产,应当查明原因,及时入账。在清查中发现毁损情况,应当查明毁损的程度、原因和责任以后,在清查表内加以注明,并提出处理意见。 对租赁、代管的固定资产,都应当进行清查,并分别填制清查表。 7.7对固定资产清查以后,根据清查的结果填制清查表单。清查表单经过审核无误以后,由参与清查的人员和经管财产的人员共同签名盖章。 清查表单应当由资产管理部门留存一份,送交财务部门一份。 7.8财务部门根据清查表格与固定资产账簿记录进行核对。如发现盘存数与账存数不一致的时候,应该及时查明原因,必要时进行复查或由经管财产的人员做出书面报告。 7.9对清查出的固定资产短缺和溢余,经查明核实以后,经资产清查小组审核,报公司领导集体审批。财务部门根据审查核实后的清查表和审批意见,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做账务的调整,使账簿记录与实际盘存的资料一致。奖惩
8.1在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者,可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8.2固定资产保管人、使用人玩忽职守,违反有关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及操作规程,造成固定资产损失者,应予赔偿。赔偿数额依据损失大小和责任大小确定,同时追究其相关领导的责任。 8.3造成重大固定资产安全事故,依据国家安全法规和局队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1年前 -
固定资产的有效管理如下:
采购:由需求人员提交采购申请,在经过审核后进行固定资产的购置。
验收入库:固定资产购置后由验收部门验收,并由行政部在资产管理系统入库,打印资产标签并粘贴。同时财务根据资产领用单在财务资产系统进行入账。
资产变动:固定资产在公司内进行调拨转移时,应由移出部门认真填写固定资产调拨单,由总务人员核查验对资产鉴字后进行调拨转移。
维修/报废:固定资产在进行维修时,需要在资产管理系统中将资产状态从在用状态转为维修状态,待维修完成之后再转回在用状态。若是固定资产因损耗、非常原因等无法修理或使用时,应由使用部门认真填写申请单,注明报废、报损原因,并由鉴定部门签字,经核准后进行报废、报损。
清查盘点:使用部门应该要在固定时间进行固定资产的自查工作,主要检查资产标签粘贴是否合格,资产实际使用部门和使用人是否和账上相符,闲置资产的保管情况等,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固定资产管理作为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发展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在资产管理的过程中,如果不借助专业的数字化管理工具,传统的盘点、领用、转移、报废等工作往往会占用员工非常多的时间。低效的资产管理水平,不但可能会让公司的某些资产得不到合理配置,严重的话甚至会增加运营成本,影响到企业正常的运转进程和效益。也因此,很多数字化智能化的资产管理系统现在正在被越来越多的企业所青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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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实物管理为基础,以编码技术的应用为特点
通过先进的编码技术对固定资产实物从购置、领用、转移、盘点、清理到报废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准确监管,结合多种资产分类统计等报表真正实现”帐、卡、物”相符。
(2)固定资产管理过程中 , 为单位的每一个实物资产都赋予一个唯一的编码标识用数据采集器扫完编码标识后,传入到计算机中,准确地完成对该实物的盘点工作。
在数据采集器软件中做到自动纠错实时报警功能,从根本上杜绝了以往人工盘点时,难以避免的错盘、漏盘、重盘现象,确保了基层实物统计时第一手数据资料的完全真实和可靠性。
(3)具有低值易耗品和资讯类产品的管理功能。
扩展资料
固定资产每年至少清查一次。遇有下列情况,应当对有关固定资产进行全部或部分的临时清查:
(一)直接经管固定资产的人员调动工作;
(二)因机构、业务变动,办理财产交接;
(三)固定资产发生非常损失事故;
(四)单位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决定进行的临时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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