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银哪个银行的安全?什么是银行营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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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回答题主的问题:银行保险是指由银行、邮政、基金组织以及其他金融机构与保险公司达成合作,通过共同的销售渠道向客户提供产品和服务的创新型保险。银行保险具有实惠、安全可靠和投保方便等特点。下面学姐就给大伙简单介绍下银行保险的相关内容。
为了让大家更容易理解,学姐整理了一份保险知识手册,感兴趣的小伙伴可戳这篇:
【保险】哪个好,怎么买划算,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1. 银行保险分析
近年来,银行保险的业务和规模发展得比较迅速,目前银行保险也已然成为了保险产品发展的主要渠道之一。对于银行方面来说,银行保险属于是银行业务中的中间业务,就好比我们日常讲的“中介”;银行借助自身良好的信用形象和本身存在接触客户的便利,代替保险公司来帮助客户投保,而银行从中获得一定比例的手续费。
而对于保险公司而言,银行保险就相当于是开拓的一种业务渠道,其中银行和邮政等机构都占据着重要销售渠道地位。
如果想要深入了解银行保险的小伙伴,下面可戳这篇:
银行保险怎么样?这些内容需谨慎!
2.投保银行保险的注意事项
银行保险虽然是在银行柜台内进行投保的,具有安全可靠性,但是有些销售人员会存在有误导消费者的行为,所以大家在投保银行保险时一定要注意踩坑!学姐也来给大家避避雷。
(1)大家一定要知道,银行保险产品不等于银行理财产品,也不是银行存款,本质还是属于保险产品!不要混淆了这三者,大家在选购相关产品之前,一定要问清楚该产品到底是属于什么性质的。
(2)根据自己的投保需求来选择合适的产品,就目前的情况来看,银行所售的保险产品大多是属于投资型的产品,大家一定要按需选择。
文章最后,对于想要用保险来投资理财的小伙伴,可不要错过这篇:
十大理财险排行 ▏想买高收益理财保险?这10款别再错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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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前 -
国有四大银行最安全,即工、农、中、建,是国家控股的。其次是交通银行、农商银行。最好每家银行存款不超过50万,金融保险规定,银行即使破产,个人客户50万以内也受保障的。 在安全系数方面,工建、农、中、交、邮储六大行无疑是最安全的。
拓展资料:
六大国有银行:
六大国有银行,除了邮储银行利率稍早外,其他银行存款利率均相对较低,但这样储户的资金才更安全。
六大银行一般是指中国银行、建行、农行、工行、交通和邮政储蓄银行,都是国有控股的大型商业银行,相较于其他地方性银行,它们资金量庞大,综合抗风险能力强,整体的安全性都是非常高的。
从股票市场上看,证监会是把工商银行列为银行业的龙头股,这自然是有其道理的,从这个角度讲工行领先。
从总资产角度看,工行有26万亿,建行22万亿,农行21万亿,中国银行19.5万亿,邮政储蓄9.5万亿,交通银行9万亿,资产规模越大,抵御风险的能力也会越高,这个角度看也是工行具有领先优势。
从净利润角度看,上证50指数,H股指数都是以银行股为主的,整体每年收益情况就较好,所以银行整体盈利情况是较好的,尤其是这六大行。19年工行净利润约为3122亿元,建行净利润约为2667亿元,农行净利润约为2121亿元,中国银行净利润约为1874亿元,交行净利润约为773亿元 ,邮政储蓄银行净利润约为609亿。盈利能力越强,其内在发展价值越高,从这个角度看也是工行具有优势。
根据我国《存款保险条例》的规定,我国每家银行都是必须向保险机构按存款比例缴纳一定的保费的,从而建立存款保险准备金,若银行出现偿付难的问题,最高每个存户可以获得限额50万元的赔偿。因此即使银行出现破产,只要存款不超过50万,就可以获得全额的赔付。
六大行都是国有控股企业,是重要的国家经济基础之一,国家会维持其良好的经营发展,同时他们的每年经营利润等都是在稳步增长,因此就普通存户而言,存款放在六大行的安全性都是一样的。2年前 -
一般来说的话应该是六大银行最安全了,六大银行指的是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它们的安全性能是一样的,同时也是中国最安全的银行,因为它们的后台管理同属于中国人民银行。
拓展资料:
中国人民银行简称央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为国务院组成部门。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1948年12月1日,在华北银行、北海银行、西北农民银行的基础上在河北省石家庄市合并组成中国人民银行。1983年9月,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国国家中央银行职能。1995年3月1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至此,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以法律形式被确定下来。中国人民银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的规定,在国务院的领导下依法独立执行货币政策,履行职责,开展业务,不受地方政府、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中国人民银行在中央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着手建立统一的国家银行体系:一是建立独立统一的货币体系,使人民币成为境内流通的本位币,与各经济部门协同治理通货膨胀;二是迅速普建分支机构,形成国家银行体系,接管官僚资本银行,整顿私营金融业;三是实行金融管理,疏导游资,打击金银外币黑市,取消在华外商银行的特权,禁止外国货币流通,统一管理外汇;四是开展存款、放款、汇兑和外汇业务,促进城乡物资交流,为迎接国家经济建设做准备。中国人民银行担负着组织和调节货币流通的职能,统一经营各项信贷业务,在国家计划实施中具有综合反映和货币监督功能。银行对国有企业提供超定额流动资金贷款、季节性贷款和少量的大修理贷款,对城乡集体经济、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提供部分生产流动资金贷款,对农村中的贫困农民提供生产贷款、口粮贷款和其他生活贷款。2年前 -
五大行中我认为工商银行是最安全最好。
五大银行分别是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等,都是国有银行,安全性都是非常高。
另外提主最安全应该指的就是:怕存在银行卡被盗刷、转移存款的情况!其实这种安全情况不管你存在哪个银行都难免出现这种现象,但是相对五六行账户安全系数高一些,比较难被那些不法分子套到个人信息,把银行卡盗刷或者转移存款。从这个账户安全角度分析五大行都是安全的。

另外再度根据国家规定银行《存款保险条例》,保险条款中明文规定储户本息在50万元之内保障,如果规定存在银行出现风险损失时最高赔付50万元;从存款保险条例中的最高保障都是在50万元以内,五大行都是一样的;从这个安全性看五大行都是一样的保障,不在哪个银行是最安全的。
五大行的安全性基本性质都是相当的,都属于国有银行;银行卡账户保护系统也是相当;存款保险也都是同样是50万以内;从三方面分析五大行安全性基本一样;而我又为什么会认为工商银行才是最安全最好呢?
(1)从股票市场角度看,五大行都是上市公司,但是工商银行才是银行板块当中的龙头股,既然证监会会把工商银行定位银行板块龙头自然有其道理,所以所有银行股中工商银行是最安全最好的。

(2)从五大行的总资产角度分析,工商银行资产在26.08万亿元;而建设银行只有22.12万亿元;农业银行只有21.05万亿元;中国银行19.46万亿元;交通银行9.03万亿元。从总资产可以看出工商银行资产最高,也就是意味着抵抗风险能力最强,更加说明工商银行工商银行最安全。

(3)从五大行的盈利能力,工商银行净利润为2860.49亿元;建设银行净利润为2422.64亿元;农业银行净利润为1929.62亿元;中国银行净利润为1724.07亿元;交通银行净利润为702.23亿元。从净利润情况看,工商银行盈利能力最强。有盈利能力就是有内在价值,有内在价值才有最好的。
通过以上五大行的多方面分析,工商银行在五大行中是最安全最好的银行。
3年前 -
在2015年,我国就已经出台了一项规定。已经允许银行倒闭,银行倒闭,对于那些存钱的人,就很倒霉了,在我国出台的这项规定中,存款在50万元以下的,可以得到全数的赔偿金,但是存款在50万元以上的,那么就倒霉了,这些钱就只能打水漂了,有的人就不禁会问那么在哪些银行存钱安全系数会更高呢?
首先我们先来了解一下银行的流程,人们把钱存进银行,银行再把存进来的钱,进行贷款给其他人,或者企业,你也可以用来进行正当的证券买卖,以此来进行资金流动,银行也是因为这样才能运作起来的。
说完这些咱们来说一下,在我国哪些银行存钱是比较安全的,首先,这是我国的四大银行,他们分别是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和中国银行。

就拿这五个银行来说,在我国的地位,是其他银行无可撼动的,因此,把钱存入这五个银行中,相比其他银行来说是肯定要安全的。虽然这五大银行,是我国最安全的,但是它的利率也是相对来说比较低的,所以一些急需用钱的人都不想把数目比较大的钱存入这五个银行,都会走捷径选择一些不太出名的银行,因为那样的利率更高一些,但是反观他们的安全性也会有所降低。

另外存钱也是有一定的投机取巧,那就是不要把所有的钱都存入一个银行,就像不要把所有的鸡蛋都放入一个篮子里一样,一旦篮子打翻,所有的鸡蛋都会打碎。另外就是不管在购买什么的理财产品都要做好前期的预估风险准备,不要到时候风险来了才手忙脚乱,得不偿失。3年前 -
食品安全问题跟每个人的健康息息相关,
也是消费者选购首先会考虑的问题。
很多人在日常生活里,
为了购买正规食品而选择大型连锁超市。
可这些超市真的像我们想象中那么令人放心吗?
根据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督大中型商超实施良好经营规范工作安排,结合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大中型商场超市放心肉菜公开评价的工作方案》要求,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7年6月2日至2017年7月6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GB 31621—2014)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组织开展了对十家公司食品安全管理合规性、食品(含肉品、蔬菜等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法规知晓水平、诚信经营等方面的综合评价工作。评价情况函告如下:
具体名单如下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银座花园购物广场
济南经十路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
济南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
济南华联超市有限公司黄金九九店
山东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济南阳光新路分店
济南十八家家悦超市有限公司闫千户店
山东统一银座商业有限公司商城超市
深圳沃尔玛百货零售有限公司济南泉城路分店
上海绿地优鲜超市有限公司济南普利分公司
济南堤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一、食品安全管理合规性
1.个别预包装食品分装销售(冷冻调理肉)标签标注不规范,不符合《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GB 31621—2014)中6.9条款中分装食品有关要求。
2.个别散装食品(粽子)加热后销售标签标注不规范,不符合《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GB 31621—2014)中6.9条款中关于散装食品销售的要求。
二、食品(含肉、菜等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检测结果为:全部合格,合格率为100%。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法规知晓水平
共有48人参加考试,5人参加,成绩分别为:91分、86分、89分、90分、89分,平均成绩为89分。
四、诚信经营
满意度调查。通过网络问卷的形式,调查时间为6月23日9时至6月29日9时。截止到投票结束,共收到对你公司有效投票3314份,其中非常满意69.50%、满意26.84%、一般3.12%、不满意0.54%。
评价期间未因食品安全问题受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1.个别散装食品未在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68条和《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GB 31621—2014)中6.8条款中关于散装食品销售的要求。
2.食品制售区域未安装门,不符合《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4.2.4门窗)有关要求。
3.抽查5种商品其中3种无法查询当批次合格证明文件,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53条和《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GB 31621—2014)中2采购条款中对进货查验的相关要求。
检测结果为:1批次芹菜、1批次草鸡蛋不合格,合格率为95.83%。
共有48人参加考试,5人参加,成绩分别为:93分、76分、85分、92分、77分,平均成绩为84.6分。
满意度调查。
调查时间为6月23日9时至6月29日9时。截止到投票结束,共收到有效投票5284份,其中非常满意71.74%、满意25.19%、一般2.47%、不满意0.60%。
评价期间未因食品安全问题受到食药监部门的行政处罚。
1.冷冻设备温度未达到食品标签标识的要求,日常检查制度落实不到位,对发现温度未达到要求的问题无整改,不符合《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GB 31621—2014)中6.3条款关于销售场所设施温度控制相关要求。
2.抽查发现2个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中一个产品提供的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已过期,另外一个无法提供当批次合格证明文件,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53条和《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GB 31621—2014)中2采购条款中对进货查验的相关要求。
3.制售食品未设置预进间,仓储区域三防设施不齐全,消毒剂和食品原料混放,不符合《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中5.1.3清洁消毒设施、5.1.8.2防止虫害侵入装置和5.1.8.5分隔放置的有关要求。
4.部分食用农产品产地公示信息内容不齐全,不符合《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第34条关于公示食用农产品信息的要求。
共有48人参加考试,本公司5人参加,成绩分别为:87分、84分、88分、84分、86分,平均成绩为85.8分。
调查时间为6月23日9时至6月29日9时。截止到投票结束,共收到对本公司有效投票13份,其中非常满意31.87%、满意49.45%、一般15.38%、不满意3.30%。
评价期间受处罚情况。
评价期间2次因食品安全问题受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1.抽查5种食品,其中2种无法提供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当批次合格证明文件,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53条和《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GB 31621—2014)中2采购条款中相关要求。
2.部分食用农产品产地公示信息内容不齐全,不符合《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第34条关于公示食用农产品信息的要求。
检测结果为:1批次鸡蛋不合格,合格率为97.92%。
共有48人参加考试,本公司5人参加,成绩分别为:90分、86分、86分、83分、78分,平均成绩为84.6分。
调查时间为6月23日9时至6月29日9时,截止到投票结束,共收到对本公司有效投票954份,其中非常满意69.16%、满意24.84%、一般5.45%、不满意0.55%。
1.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齐全,不符合《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第七条、《山东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试行)第七条关于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
2.个别散装食品未在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68条和《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GB31621—2014)中6.8条款中关于散装食品销售的要求。
3.对冷藏、冷冻设备日常检查制度落实不到位,部分低温设备贮存能力无法满足相应的食品安全要求,不符合《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GB31621—2014)中6.3条款关于销售场所设施温度控制相关要求。
5.抽查5种商品其中1种无法查询当批次合格证明文件,1种商品无法提供有效期内的生产许可证件,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53条和《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GB 31621—2014)中2采购条款中对进货查验的相关要求。
共有48人参加考试,本公司5人参加,成绩分别为:48分、36分、72分、64分、48分,平均成绩为53.6分。
调查时间为6月23日9时至6月29日9时,截止到投票结束,共收到对本公司有效投票1028份,其中非常满意69.18%、满意24.56%、一般5.73%、不满意0.54%。
1.未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或无法提供证明材料,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44条食品经营企业应当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要求。
2.冷藏冷冻设备无日常检查痕迹和温度公示(海参销售区),不符合《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GB 31621—2014)中6.4、6.7条款关于温度控制相关要求。
3.食品仓库内过期食品与其他食品混放,未明确标示和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54条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要求。
5.个别散装食品未在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68条和《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GB 31621—2014)中6.8条款中关于散装食品销售的要求。
共有48人参加考试,本公司5人参加,成绩分别为:81分、83分、83分、45分、80分,平均成绩为74.4分。
调查时间为6月23日9时至6月29日9时。截止到投票结束,共收到对本公司有效投票8份,其中非常满意53.57%、满意28.57%、一般17.86%、不满意0.00%。
1.部分冷藏冷冻设备无日常检查痕迹和温度公示(麻酱凉面、麻婆豆腐饭销售区),不符合《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GB 31621—2014)中6.4、6.7条款关于温度控制相关要求。
2.个别预包装食品分装销售(冷冻肉)未公示原食品生产日期,不符合《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GB 31621—2014)中6.9条款中分装食品有关要求。
3.个别散装食品未在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68条和《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GB 31621—2014)中6.8条款中关于散装食品销售的要求。
4.制售食品加工间设计和布局不合理,不符合《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中4.1设计和布局的有关要求。
5.个别食用农产品公示信息内容不齐全,不符合《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第34条关于公示食用农产品信息的要求。
共有48人参加考试,本公司5人参加,成绩分别为:80分、65分、48分、67分、52分,平均成绩为62.3分。
调查时间为6月23日9时至6月29日9时。截止到投票结束,共收到对本公司有效投票34份,其中非常满意45.38%、满意28.99%、一般15.55%、不满意10.08%。
2.抽查6种商品其中3种无法查询当批次合格证明文件,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53条和《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GB 31621—2014)中2采购条款中对进货查验的相关要求。
共有48人参加考试,本公司5人参加,成绩分别为:82分、87分、85分、74分、65分,平均成绩为78.6分。
调查时间为6月23日9时至6月29日9时。截止到投票结束,共收到对本公司有效投票138份,其中非常满意69.67%、满意26.40%、一般3.93%、不满意0.00%。
2.部分冷藏冷冻设备无日常检查痕迹和温度公示(海参销售区),不符合《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GB 31621—2014)中6.4、6.7条款关于温度控制相关要求。
3.个别预包装食品分装销售(进口冷冻肉)未公示原食品生产日期,不符合《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GB 31621—2014)中6.9条款中分装食品有关要求。
4.个别散装食品(烤鳗鱼)未在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68条和《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GB 31621—2014)中6.8条款中关于散装食品销售的要求。
5.制售食品加工间设计和布局不合理(未与生鲜肉产品分割和销售区域有效分隔),不符合《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中4.1设计和布局的有关要求。
6.制售食品存储区域内原料和成品、半成品混放,不符合《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中5.1.8.3条款中原料、半成品、成品的贮存要求。
7.制售食品原料和添加剂的贮藏和使用未设专人管理,未建立原料和添加剂的领取使用记录,不符合《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中7.2.6和7.3.3条款要求。
8.部分食用农产品产地公示混乱,不符合《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第34条关于公示食用农产品信息的要求。
检测结果为:1批次西芹不合格,合格率为96.29%。
共有48人参加考试,本公司3人参加,成绩分别为:60分、62分、79分,平均成绩为67分。此外,有2人因迟到时间超过30分钟按要求不得进入考场,视为缺考。
调查时间为6月23日9时至6月29日9时。截止到投票结束,共收到对你公司有效投票281份,其中非常满意65.99%、满意29.84%、一般3.56%、不满意0.61%。
一、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
经对本公司提供的市场方各类管理制度和工作记录检查:无市场主要负责人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无对本市场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全面负责的文件资料;未明确入场销售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未根据食用农产品风险程度确定市场检查重点、方式、频次;入场销售者档案不完整,记录缺少联系方式、住所、食用农产品主要品种、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销售者档案未及时更新,无法保证其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没有向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市场名称、住所、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用农产品主要种类、摊位数量等信息的证明资料;没有查验并留存入场销售者的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的资料;场内销售者无法提供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的,无市场方进行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的记录;市场方与入场销售者签订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议,没有明确双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权利义务;市场方未按照规定印制统一格式的销售凭证,销售者未按照销售凭证的要求如实记录。
二、部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
按照本公司提供的5月、6月、7月、8月“日常检查记录”台帐,检查组随机抽取四户经营者进行了现场检查。
检查发现:“邢帅干果枣行”已经搬迁出市场,市场方无任何记录,6月、7月、8月“日常检查记录”台帐仍存有“邢帅干果枣行”痕迹;济南市天桥区威龙果品经营部(威龙果业)销售的蓝莓、山竹无产地证明,产地信息公示牌无法核实,没有使用市场方统一印制的销售凭证,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预包装食品“谷鲜纤水果玉米”销售活动,无进货记录凭据;济南天龙达经贸有限公司(天龙达果业)销售的樱桃无产地证明,产地信息公示牌无法核实,没有使用市场方统一印制的销售凭证;在你公司带领下未找到“永顺香蕉房”,6月、7月、8月“日常检查记录”台帐仍存有“永顺香蕉房”痕迹;在香蕉房区门标7号(柱标C-020与C-021之间)的“南方绿色香蕉房”内发现济南市天桥区志强果品商行(地址:济南市天桥区济齐路12号堤口果品市场内敬业路香蕉房3号)没有“日常检查记录”痕迹,香蕉无产地证明,没有产地信息公示牌,没有使用市场方统一印制的销售凭证。
检查组已在检查过程中将本公司食品安全经营规范体系检查情况反馈天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天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监督你公司整改,你公司完成整改后要向天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验收申请。天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验收情况需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4年前 -
用户比较关心的就是这些银行的安全性,银行的成立和运营都是经过银保监会监管的,但购买银行理财同样存在着一定的风险。从收益稳定方面进行分析,将钱存在银行可为用户提供更为稳定的收益。中国存款最安全的银行有哪些?银行存款的收益高吗?
中国存款最安全的银行有哪些
用户选择在银行存款,一定要提前了解国内国有商业银行的详细情况,了解银行的定期存款利率。比如当下不少客户就会选择国内的六大商业银行,这6家商业银行分别是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以及邮储银行。
这六大国有商业银行的规模非常大,是我国的超大型金融机构。这些国有银行的知名度非常的高,在国内的网点数量非常的多,用户随时能够在这些银行的网点办理相关的业务。
但事实上,不管是什么银行,存款都是非常安全的。因为只要在银行存款都有《存款保险条例》保护。银行存款属于个人普通存款,享受存款保险保障,在单个的银行普通存款享受50万以内的100%偿付。
银行存款的收益高吗
国有大型银行的活期存款的利率为0.3%,定期存款的利率要比活期存款稍高一些,一年定期存款的利率为1.75%,两年定期存款的利率为2.25%,三年定期存款的利率为2.75%。各大银行会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所制定的基准利率进行调整。
和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相比,一些互联网理财平台上的银行存款利率要稍高一些。比如度小满理财APP上就有一些银行所发行的智能存款产品,这类产品的流动性比较高,利率也要高于一般的定期存款产品,利率大概在4%~5.5%左右。
如果用户从安全的角度出发,将钱存在银行确实是一种比较安全的理财方式。现在人们通过很多渠道都能够购买到银行存款产品,比如用户在度小满理财APP上就能够挑选到很多家银行所发行的存款产品,并且能够在线上详细了解这些理财产品的详细信息。
此条答案由康波财经提供。康波财经,专业有趣的财经资讯、财经知识科普平台。4年前 -
1.就存款而言,存在哪家银行都一样。自从存款保险制度出台,即使银行破产,每个客户在单家银行存款50万以内的本息都可以保证赔付。考虑到我国绝大多数人都没有超过50万的银行存款这一个令人悲伤的现实,你存在哪家银行都没差别。
2.就理财而言,虽然很多银行都会卖理财,但很多银行尤其是小银行的理财都不是自己运作和投资,都是委托其他银行或者金融机构进行投资。比如XX县农商行,卖的理财可能是委托工行或者兴业进行投资和托管的。
所以小银行的理财和大银行的理财是同一批管理人,至少管理和投资水平差不了太多。但资管新规出台后,不允许银行对理财进行保底,这意味着所有银行理财都有可能亏本的可能,不会因为银行大而有所区别。
3.电子银行渠道安全。这主要是银行系统是否会被黑客攻击,黑客通过网络划走客户钱款。这种可能性存在,但在现实中还没有发生过。毕竟,系统安全问题是生命线,系统被黑客攻破,损失也是由银行承担。
4.银行卡被盗刷问题。所有银行都一样。经常能看到客户在北京,信用卡却在一个非常偏僻或者从没去过的地点被盗刷消费,去银行索赔却被拒之门外,不予理会。这种就是复制卡,同时客户在用卡时没有做好遮挡密码。由于磁条卡容易被复制,随着芯片卡的普及,这种情况目测会越来越少。不过魔高一尺道高一丈,芯片卡被复制也不是没有可能。但各家银行在这个方面一视同仁,因为用的卡的技术都是一样的。
银行应该是最保守最安全的金融机构,安全是银行的生命线,监管机构对银行的安全要求也最严格,各个银行之间在安全方面的区别确实不是很大。5年前 -
银行保险是通过银行柜面或理财中心销售保险,以各类银行卡业务或银行消费信贷业务等作为载体销售保险。由于具体运作的相似性,通过邮政渠道开展的保险业务通常也称为银行保险。
对于银行来说,该业务属于银行的中间业务,是银行借助自身良好的信用形象和接触潜在客户的便利,代替保险公司办理保险业务,从中获取手续费的一种服务。希财网小编整理。对于保险公司来说,这种业务是保险营销业务,银行和邮政机构是其重要的销售渠道。
银行保险特点:
1、操作简便
银行保险产品一般对核保要求不高,购买手续也很简便,客户只要到银行柜台填好投保单、提供银行存折(储蓄卡)账号或转账号码就可以完成投保过程。希财网小编整理。国外的银行保险可以结合多项金融产品(信用卡、汽车贷款、住房贷款等)组合销售,且保费又可以通过信用卡或账户定期扣款。明确的扣款机制缩短了收款时间,操作起来十分简便。
2、险种设计简单
银行保险产品通常具备标准化条款,保险责任和除外责任等都相对更容易理解,险种的设计形式一般都比较简单。
3、成本低
与个人代理渠道不同,保险公司通过银行柜台销售保险不需要支付较高的佣金,只需支付少量的手续费,可节省大量的人力、财力。此外,银行保险的客户开拓成本和人员培训成本也比较低。
银行保险同其他保险产品一样,除了有保障的功能外,还有强制储蓄、准备个人养老金和子女教育金的作用,并且是财产隔离、免受债务牵连的工具。银行销售的保险是保险公司的产品而不是银行的产品,银行只是销售渠道。希财网小编整理。银行保险的本质是保险,但是有比较强的储蓄性质。是否分红以及分红的多少具有不确定性。银行保险期限普遍较长,提前支取就是退保,如果时间太短连本金也回不来。6年前 -
银行保险是由银行、邮政、基金组织以及其他金融机构与保险公司合作,通过共同的销售渠道向客户提供产品和服务;银行保险是不同金融产品、服务的相互整合,互为补充,共同发展;银行保险作为一种新型的保险概念,在金融合作中,体现出银行与保险公司的强强联手,互联互动。 这种方式首先兴起于法国,中国市场才刚刚起步。与传统的保险销售方式相比,它最大的特点是能够实现客户、银行和保险公司的“三赢”。
银行保险特点
对于消费者而言,这是一种可以通过银行柜面或理财中心进行的简单、便捷的购买方式,具有诸多特色:
成 本 低– 保险公司通过银行柜面或理财中心销售保险产品,可使公司的经营成本下降,保险产品费率降低,给消费者更多实惠;
安全可靠– 消费者通过银行办理投保相关手续,可确保消费者的资金安全;
购买方便– 银行网点遍布城乡各地,消费者可随时随地购买保险产品,同时便于与家庭预算相结合,选择符合实际需求的产品。
.对银行来说,可以通过代理销售多样化的产品,提高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
对保险公司来说,利用银行密集的网点可以提高销售并且降低成本,从而可以以更低的价格为客户提供更好的产品;利用银行的客户资源和信誉,再配合以保险公司的优质服务,可以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开拓更多的客户源。
目前,国内多家寿险公司通过银行柜台销售保险产品取得了成效。今后,随着保险公司和银行合作的深入,人们还将享受到更加方便、快捷和满意的银行保险服务。
保险源于风险的存在。中国自古就有“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的说法。
保险是以集中起来的保险费建立保险基金,用于对保险人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给予补偿,或对人身伤亡和丧失工作能力给予物质保障的一种经济制度。
从法律角度看,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投保人向保险人交纳保费,保险人在被保险人发生合同规定的损失时将给予被偿。保险合同通常又称为保单。
探其本质,保险是一种社会化安排,是面临风险的人们通过保险人组织起来,从而使个人风险得以转移、分散、由保险人组织保险基金,集中承担,若被保险人发生损失,则可从保险基金中获得补偿。换句话说,一人损失,大家分摊,即“人人为我,我为人人”。可见,保险本质上是一种互助行为。
保险所涉及的风险限于纯风险。也就是说,可保风险一定是纯风险。所谓“纯风险”是指只有损失可能而无获利机会的不确定性。既有损失可能又有获利机会的不确定性则称为“投机风险”。
并非所有的纯风险都是可保风险。纯风险成为可保风险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损失程度较高;损失发生的概率较小;损失具有确定的概率分布;存在大量具有同质风险的保险标的;损失的发生必须是意外的;损失是可以确定和测量的;损失不能同时发生。可保风险与不可保风险间的区别并不是绝对的,如地震、洪水等巨灾风险,在保险技术和实力都不足时,保险公司是根本无力承担这一风险的。但随着保险公司技术加强,资本日渐雄厚,以及再保险市场的扩大,这类原本不可保的风险已被一些保险公司旬在保险责任范围之内,可以相信,随着保险业的不断发展和世界保险市场的发展,保险提供的保障范围将越来越大。
风险管理和保险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际操作中,都有密切的联系,风险管理是指面临风险者进行风险识别、风险估测、风险评价、风险控制,以减少风险负面影响的决策及行动过程。
要提高风险管理水平,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就是要提高认识风险的水平,概率论的发展为人们加深对风险的认识、量化风险、提高风险管理水平提供了科学的方法,“大数法则”是概率论中的一个重要法则,即大量的、在一定条件下重复的随机现象将呈现出一定的规律性或稳定性;这一法则对保险具有重大意义。根据这一法则,同质保险标的越多,实际损失结果会越接近预期损失结果。因此,保险公司可做到收取的保费与损失赔款及其他费用开支相平衡。
银行保险业务:
银行保险业务是银行与保险公司以共同客户为服务对象,以兼备银行和保险特征的共同产品为销售标的,通过共同的销售渠道,为共同的客户提供共同产品的一体化营销和多元化金融服务的新型业务。国际上银行保险主要模式从国际经验看,银行保险要得到较好的发展,建立密切的资本联系是十分必要的。银行保险的深化是一个从产品合作走向资本合作的过程。从经济学角度看,产品合作以分销渠道为主,存在一个委托代理机制,由于信息不对称,会导致短期效应、成本加大和道德风险,所以会逐渐转向资本合作,相互分享成长的利润。目前国内比较广泛采取的是产品代销方式,涉及股权结构的金融服务集团也有。
国际上银行保险主要有三种模式:
一是银行代理模式,保险公司提供产品,银行提供销售渠道,收取手续费;二是战略伙伴关系,银行与保险公司建立密切的联系,签订较为长期的合同,银行除收取手续费外,还分享保险业务的部分利润;三是银行入股保险公司,通过股权纽带参与经营保险业务。我国现在采用的是第一种模式,而发达国家基本上都采用第三种模式。7年前 -
银保产品实际上是消费者通过银行柜台能够买到的保险。它最大的卖点是“保障+收益+分红”,而最早通过银行销售的保险品种也是储蓄分红险。
目前银保销售人员让消费者容易产生误会的地方集中在三点。
误导1:银行在销售自己的产品
在许多银保产品投诉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已经购买了银保产品的客户,竟然不知买的是保险,以为是通过银行提供的一种理财方式,糊里糊涂就购买了银保产品。
为什么消费者会对“谁的产品”混淆不清?有业内人士认为,很大程度上归咎于销售人员在推销过程中的含糊其辞。而监管部门多次要求,银保产品在销售中一定要向消费者强调,该产品是保险公司设计和管理的,银行只是代理销售商。
在销售时,银保产品的代销人员通常会讲,该款银保产品如何好,又可储蓄,又有保障,但是对于保险产品与银行存款的差别、客户所需要承担的风险甚少提及,让客户误认为自己是存了定期储蓄,并不知其实是在买保险。
根据监管部门的最新认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本质上是保险业务,是由银行作为一类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代理销售保险公司产品的一种业务行为。希望能对你有帮助,来个好评吧?7年前 -
银行保险是由银行、邮政、基金组织以及其他金融机构与保险公司合作,通过共同的销售渠道向客户提供产品和服务;银行保险是不同金融产品、服务的相互整合,互为补充,共同发展;银行保险作为一种新型的保险概念,在金融合作中,体现出银行与保险公司的强强联手,互联互动。 这种方式首先兴起于法国,中国市场才刚刚起步。与传统的保险销售方式相比,它最大的特点是能够实现客户、银行和保险公司的“三赢”。 银行保险特点 对于消费者而言,这是一种可以通过银行柜面或理财中心进行的简单、便捷的购买方式,具有诸多特色: 成 本 低– 保险公司通过银行柜面或理财中心销售保险产品,可使公司的经营成本下降,保险产品费率降低,给消费者更多实惠; 安全可靠– 消费者通过银行办理投保相关手续,可确保消费者的资金安全; 购买方便– 银行网点遍布城乡各地,消费者可随时随地购买保险产品,同时便于与家庭预算相结合,选择符合实际需求的产品。 .对银行来说,可以通过代理销售多样化的产品,提高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 对保险公司来说,利用银行密集的网点可以提高销售并且降低成本,从而可以以更低的价格为客户提供更好的产品;利用银行的客户资源和信誉,再配合以保险公司的优质服务,可以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开拓更多的客户源。 目前,国内多家寿险公司通过银行柜台销售保险产品取得了成效。今后,随着保险公司和银行合作的深入,人们还将享受到更加方便、快捷和满意的银行保险服务。 保险源于风险的存在。中国自古就有“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的说法。 保险是以集中起来的保险费建立保险基金,用于对保险人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给予补偿,或对人身伤亡和丧失工作能力给予物质保障的一种经济制度。 从法律角度看,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投保人向保险人交纳保费,保险人在被保险人发生合同规定的损失时将给予被偿。保险合同通常又称为保单。 探其本质,保险是一种社会化安排,是面临风险的人们通过保险人组织起来,从而使个人风险得以转移、分散、由保险人组织保险基金,集中承担,若被保险人发生损失,则可从保险基金中获得补偿。换句话说,一人损失,大家分摊,即“人人为我,我为人人”。可见,保险本质上是一种互助行为。 保险所涉及的风险限于纯风险。也就是说,可保风险一定是纯风险。所谓“纯风险”是指只有损失可能而无获利机会的不确定性。既有损失可能又有获利机会的不确定性则称为“投机风险”。 并非所有的纯风险都是可保风险。纯风险成为可保风险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损失程度较高;损失发生的概率较小;损失具有确定的概率分布;存在大量具有同质风险的保险标的;损失的发生必须是意外的;损失是可以确定和测量的;损失不能同时发生。可保风险与不可保风险间的区别并不是绝对的,如地震、洪水等巨灾风险,在保险技术和实力都不足时,保险公司是根本无力承担这一风险的。但随着保险公司技术加强,资本日渐雄厚,以及再保险市场的扩大,这类原本不可保的风险已被一些保险公司旬在保险责任范围之内,可以相信,随着保险业的不断发展和世界保险市场的发展,保险提供的保障范围将越来越大。 风险管理和保险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际操作中,都有密切的联系,风险管理是指面临风险者进行风险识别、风险估测、风险评价、风险控制,以减少风险负面影响的决策及行动过程。 要提高风险管理水平,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就是要提高认识风险的水平,概率论的发展为人们加深对风险的认识、量化风险、提高风险管理水平提供了科学的方法,“大数法则”是概率论中的一个重要法则,即大量的、在一定条件下重复的随机现象将呈现出一定的规律性或稳定性;这一法则对保险具有重大意义。根据这一法则,同质保险标的越多,实际损失结果会越接近预期损失结果。因此,保险公司可做到收取的保费与损失赔款及其他费用开支相平衡。 银行保险业务: 银行保险业务是银行与保险公司以共同客户为服务对象,以兼备银行和保险特征的共同产品为销售标的,通过共同的销售渠道,为共同的客户提供共同产品的一体化营销和多元化金融服务的新型业务。国际上银行保险主要模式从国际经验看,银行保险要得到较好的发展,建立密切的资本联系是十分必要的。银行保险的深化是一个从产品合作走向资本合作的过程。从经济学角度看,产品合作以分销渠道为主,存在一个委托代理机制,由于信息不对称,会导致短期效应、成本加大和道德风险,所以会逐渐转向资本合作,相互分享成长的利润。目前国内比较广泛采取的是产品代销方式,涉及股权结构的金融服务集团也有。 国际上银行保险主要有三种模式: 一是银行代理模式,保险公司提供产品,银行提供销售渠道,收取手续费;二是战略伙伴关系,银行与保险公司建立密切的联系,签订较为长期的合同,银行除收取手续费外,还分享保险业务的部分利润;三是银行入股保险公司,通过股权纽带参与经营保险业务。我国现在采用的是第一种模式,而发达国家基本上都采用第三种模式。]7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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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银行业与保险业的合作模式,无论从业务代理的推介环节还是从产品种类的开发环节都无法充分满足客户的现实需求。双方目前仅局限在银行充当保险公司代理中介这一层面上。即:银行通过向保险公司收取 手续费的模式介入保险领域,保险公司通过银行代售来完成保险销售业务。 这种银行仅担当代理中介的合作方式,更确切地说是银行代理保险业务,与真正意义上的银行保险还有一定距离,无论是业务的组织形式还是产品品种都处于初级阶段。10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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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银行和保险公司签订协议,银行代替保险公司卖保险,保险公司给银行相应的劳务费用,而且保险公司的业务也在这家银行办理!例如:农行和平安,光大和光大永明等等
银保融通发展的推动因素
银保融通的发展是有其特定背景的,其中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因素:
(一)需求方面的因素
从需求方面看,消费者的购买行为在发生变化,更多的消费者喜欢节省时间及多样化的“超市购物”。具体到金融业,随着“一站购齐”(one stop shopping)观念的流行,人们越来越希望只到一家金融百货或金融超市,便可满足其储蓄、保险、投资等多方面的金融服务需求,而不必分别到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进行购买.
(二)供给方面的因素
仅有需求方面的因素是不足以推动银保融通发展的,供给方面的因素是重要的推动力量。下面分别从银行和保险公司两个角度来看银保融通为什么会受到欢迎。
从银行角度看。首先,为了满足客户对“金融百货”、“金融超市”的需求,银行希望通过银保融通为客户提供更为全面的金融服务,以留住客户。其次,银保融通可以提高银行现有资源的利用效率。银行介入保险业务,不需增加很多新的场所、设施及人员就可以完成,单位资源的产出率可以得到提高。最后,竞争的压力迫使银行寻找新的业务增长点。
从保险公司的角度看。首先,保险公司除了传统的以个人营销为主的销售网络之外,需要新的销售网络,如果能有效地利用银行已经建立起来的销售网络,则可以大大降低保险销售费用,提高销售效率。
(三)金融自由化和技术进步
以上的分析说明了银保融通的必要性,但银保融通还需要两个外部条件才能成为可能。这两个条件是金融自由化和技术进步。
在金融自由化的大背景下,金融监管逐渐放松,银行、保险、证券之间的传统界限日趋模糊,这为银保融通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上的可能。金融自由化在欧洲表现得最为明显,银保融通在欧洲的发展也是最快的。
14年前